股票市场建立的初衷是发挥其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从而推动国民经济整体发展,但是,长期以来,我国股票市场始终是政府起着主导和推动作用,强大的政府干预对市场机制的发挥形成严重的制约。
从1990年到2001年3月,我国采用股票发行的审批制,这是一种带有较强的额度和规模控制的模式,主要目的是规范地方国有企业迫切要求上市融资的行为,虽然这种模式在我国股票市场发展初期起到了保护和推进作用,但是我国股票市场过多地承担了为国有企业改革服务的单一目标,作为市场机制的根本功能并未得到充分的发挥和加强。
在审批制下,公司IPO发行上市一直采用额度控制的办法,由证监会核准各地区的发行额度,再由各地区推荐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这种办法可能限制了部分优秀企业和非国有企业上市,制约了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发挥。但是,政府直接干预市场并由政府对上市公司进行筛选,客观上起到了引导市场、促使股票市场的产业结构和政府规划的产业结构保持一致的作用。
总的来说,审批制模式下,股市融资的产业分布主要呈现以下特征:
第一,股票市场产业结构的变化基本符合我国产业结构政策的变化,产业政策对股票市场产业结构变化起了决定性作用。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产业政策调整的核心是振兴机械、电子、建筑业和汽车工业等支柱产业;积极支持基础产业的发展,强化交通运输和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在能源领域,除以电力建设为中心、煤炭为基础、加强石油天然气开发外,重点发展新能源和再生能源。在以政府主导的审批制时期,产业政策对股票市场的产业分布结构起了决定性作用,公司能否上市在很大程度上都取决于其是否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政府在制定公司上市政策时给予了国家产业政策支持的产业以更多的关注。
第二,以纺织和食品为主的轻型工业化企业占据了我国上市公司的相当大的比重。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所做的分类,纺织行业的股市融资额占全部股市融资总额的比重达到3.46% ,食品制造业则达到7.98% ,轻工企业合计达到18.27% 。这些公司上市分享了有限的上市公司资源,似乎与我国的产业政策存在着较大的矛盾。
其实不然,在当时整个工业结构背景下考虑这个问题便会发现,允许甚至鼓励这些行业的公司上市既是合理的又是必然的。
因为在这一时期,我国的轻工业是具有比较优势和竞争优势的,而附加值较高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和资本密集型产业的竞争力还相对较弱,并且我国纺织和食品类行业一直未能跳出“以量取胜”的模式,鼓励纺织和食品等轻工行业的上市,将有助于通过资本集中和结构改善来提高这些产业的市场集约化水平及技术水平和竞争优势,促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的均衡发展。
第三,股票市场对国有企业发展的推动效果十分显著,国有企业已成为上市公司的龙头。以我国家电行业为例,彩电行业十强企业中有9家是国有企业,其中就有7家在股票市场上市,市场占有率超过60% 。
我国家电产业在20世纪90年代初能够呈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趋势不得不说是得益于股票市场的支持。到199年底,我国仅彩电及配件企业就有23家上市,其他家电及配件企业有34家上市,上市的彩电类国有企业的产业集中度达到55%以上。
而彩电行业的龙头——长虹集团和康佳集团分别从股票市场募集资金1.98亿元和1.39亿元,市场占有率分别为27%和14%. (以上关于彩电行业的数据参考罗美娟,2001)这充分说明股票市场的资本集中大大地推动了国有企业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