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制下的产业分布相比审批制下的产业分布呈现以下特点:
第一,机械设备、金属非金属和石油化学等传统重化工业比重有所下降。其中机械设备业占IPO融资总额的比重由审批制度时期的21.09%下降到核准制时期的11.52%,金属非金属由16.63%下降到10.04% ,石油化学由13.81%下降7.41%.从比例上看,重化工业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占IPO融资的很大比例。
第二,技术密集型行业的比重有所增加。其中,信息技术业占IPO 融资总额的比重大幅度增加,由5.34%增加到17.96% ,医药和生物制造业的比重由6.18%增加到6.54%.从总体上看,技术密集型行业占IPO融资总额的比重呈上升趋势,其中信息技术业增加幅度较大,超过了所有行业的增加幅度,表明在核准制阶段股票市场对高新技术产业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第三,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等能源行业比重呈增长趋势。采掘业比重由审批制度时期的6.30%增加到核准制时期的14.20%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与供应业由4.77%增加到12.83%。
第四,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皮毛等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比重呈下降趋势。其中食品饮料由6.53%下降到4.04% ,纺织服装和皮毛由6.07%下降到3.80% ,而木材家具、造纸印刷、建筑业和电子等轻工业的IPO融资变化不大,所占比重较小,从总体上看,劳动密集型行业在我国股票市场融资占用中的地位有所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