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对个人外汇实行等值5万美元的年度总额管理政策,发现部分个人通过将大额外汇资金拆分为较小金额等方式规避相关管理政策,从而扰乱了正常的个人外汇管理秩序。为加强管理,外管局将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资金存入或汇入同一个人或机构的人民币账户;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界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
图1分拆
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主要有哪些特征:
①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将外汇汇给境内5个以上(含,下同)不同个人,收款人分别结汇。
②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
③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结汇后,将人民币资金存入或汇入同一个人或机构的人民币账户。
④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或者5个以上个人同一日内,共同在同一银行网点,每人办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现钞结汇。
⑤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结汇;或者同一个人的5个以上直系亲属分别在年度总额内购汇后,将所购外汇划转至该个人外汇储蓄账户。
⑥其他通过多人次、多频次规避限额管理的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
外汇局09年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个人结售汇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对个人真实、合理的购、结汇需求仍按照现行政策的便利化要求予以满足,但对具有分拆特征的个人购、结汇行为,银行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予办理、进行真实性审核或按要求上报外汇局等三类方式处理;明确要求个人大额外币现钞结汇应审核外币现钞来源证明;明确个人办理经常项目下除贸易以外的其他项目购汇,应使用人民币现钞、本人或其直系亲属的人民币账户或银行卡内的资金;明确了对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处罚依据,并将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机构纳入《通知》管辖范围。
新规要求,对于个人分拆结售汇特征明显、银行能够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应不予办理。个人结售汇行为符合上述特征之一,但银行无法直接确认为分拆结售汇行为的,经常项目下银行应按照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真实性审核原则,要求个人提交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后办理,个人无法提供的,银行应不予办理。
这个等值现汇5000和购汇1W美元就是年度限额了超过限额了,那么肯定是要提供证明的所以你8000现钞和1.5W的购汇是需要证明的,只有身份证无法办理的补充:年度限额是5W,我搞错了我看仔细看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里面第三十条规定如下:个人提取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1万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钞用途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所在地外汇局事前报备。银行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经外汇局签章的《提取外币现钞备案表》(附1)为个人办理提取外币现钞手续。第三十一条:个人向外汇储蓄账户存入外币现钞,当日累计等值5000美元以下(含)的,可以在银行直接办理;超过上述金额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经海关签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或本人原存款银行外币现钞提取单据在银行办理。银行应在相关单据上标注存款银行名称、存款金额及存款日期。所以呢,银行说的超过5000/1W要提供证明是有道理的就你说的情况,存8000现钞必须有证明,但如果是购汇1.5W用身份证就可以了,但这1.5W要是现钞的话,就不可以了现在轮到你去仔细研究《个人外汇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了。
八种常用的方法如下:
1.香港地下钱庄据彭博介绍,香港有超过1200家换钱庄,经营着财富转移的业务,手续费大概每100万港元(7.7507,0.0001,0.00%)之比银行换汇高1000元人民币(6.3362,-0.0013,-0.02%)左右。原理是:大陆人A先来到香港开设香港的银行账户,然后然后到换汇店,用自己在国内的人民币(6.3362,-0.0013,-0.02%)账户转账给钱庄主人B在国内的账户,确认到账后,B计算好汇率和佣金,再将等额美元或港元(7.7507,0.0001,0.00%)转到A的香港账户里。这一过程一般在两小时内就能搞定。这种境内外“对敲”、“两地平衡”的运作方式,境内外双方定期轧差、对冲结算,并未发生资金跨境流动。不过这种方式就要求两地的业务平衡、对冲,短期的差额就需要由自己垫付,对资金调集的要求比较高,如果钱庄资本金不够可能会失掉很多生意。
2.大陆地下钱庄换汇人将需要转移的人民币(6.3362,-0.0013,-0.02%)交给中国境内的地下钱,庄在境内向换汇人签发来自香港银行的外币支票,因体积较小,可以由换汇人自己夹带出境,再行兑换。一些投资者利用夹带的支票来到香港购买住房。香港房价去年上涨13.5%,今年又涨9.5%。地产中介KnightFrank的研究总监DavidJi表示,“若不是非正规渠道,你如何解释香港房价涨这么大的涨幅?”
3.多账户“蚂蚁搬家”利用“个人每年5万美元跨境汇款”的政策,搜集亲友的或购买大量个人身份证,开立结算账户,将大额资金分散存入银行并汇出。监管当局已经注意到这种蚂蚁搬家式财富转移的危害性,今年9月9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外管局已下发文件要求各家银行对可能的分拆交易提高警惕,必要时拒绝购汇申请。根据外管局的规定,5个以上不同个人,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分别购汇后,将外汇汇给境外同一个人或机构;个人在7日内从同一外汇储蓄账户5次以上提取接近等值1万美元外币现钞;同一个人将其外汇储蓄账户内存款划转至5个以上直系亲属等情况界定为个人分拆结售汇行为。比如说,小明打算在美国买房子,受困于每年5万美元的购汇额度,因此发动家里的亲戚购汇后电汇给他(同日、隔日或连续多日)。这样就可能构成了个人购汇分拆交易,如果往前推算90日内购汇总金额超过等值20万美元,则小明就上了银行的“关注名单”。可能会被暂停外汇交易及汇款。
4.回购商品有些香港的珠宝商店提供“回购”的特殊服务,在这里你可以在店里用银联卡刷金条,然后再把金条以一定的折价卖给珠宝店。
5.“改装”POS机所谓“改装”的银联终端机,乃经过不法之徒使用网络技术,每当有人在香港/澳门使用银联信用卡时,银联系统却被骗,误以为交易在大陆内地进行,从而省却境外交易相对较为昂贵的手续费,而且更可逃避国内外汇管制的监控,成为国内资金转移至境外的渠道。
6.夹带现金最原始的“换汇”方法是夹带现金,因出入境夹带现金额度有限制,一种方式是通过人海战术多次往返,另一种就是通过特殊通道夹带,直接偷渡运送,逃过检查,深圳和香港隔着一条河,对一些“水客”来说这不是一道很难越过的屏障。不过确定是这种方式比较耗费人力,风险也比较大。
7.利用企业结售汇额度个人利用外贸公司的经常性项目进行交易。外贸公司需要汇钱出去的时候,就多报进口、少报出口,进口的时候报高进口商品的价格,相应差价对应的款项就留存境外;汇钱进来就相反,多报出口、少报进口。有些甚至直接伪造企业出口贸易项目,利用进出口合同骗取外管局核准的外汇结算额度,进行跨境付款。
8.人民币资产抵押贷外币对多数想在海外买房的富人来说,中国有银行可以提供资金渠道。彭博介绍称,中国建设银行去年开始了一项业务,可以让其私人银行客户以人民币存款、资产做抵押,最高在香港借到2000万港元(7.7507,0.00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