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板市场的上市门槛相对太高,使那些刚刚步入扩张阶段或稳定成熟阶段的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难以达到上市标准,并存在难以逾越的规则障碍。在现有制度的框架内,主板市场上的法人股、国有股是不能流通和交易的,这与风险投资通过股权转让需要一次性撤出以实现回报的根本特性相矛盾。
此外,国家政策倾向于国企改制并需加大融资渠道,现在和即将涌现的以非国有企业为基本成分的高新技术企业很难进入主板市场的信道。另外,在主板市场严格的指标管理机制下,即使中小企业能够进入主板市场,也无法满足众多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要求。
中国创业板市场绝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大有作为的。随着我国自主创新国家战略的不断推进,我国设立创业板的必要性越来越突出。
一、中小高科技企业融资的需要
目前,中小企业已经占据我国经济的“半壁江山”,成为我国经济体系中最具活力和增长潜力的因素之一。然而融资问题却成为这部分企业持续发展的巨大障碍,因为仅10%左右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面对此种情景,虽然我国于2004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设了中小企业板,但到目前为止,上市的中小企业只有270多家,而且中小企业板的风险管理制度并不能把那些偏好于规模较大、较为成熟的企业的创业投资者吸引过来。所以说,中小企业所获得的金融资源与其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极不相称的。
这种状况严重阻碍了我国科技产业和民营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据2009年上半年证监会的摸底调查估计,有意到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多达2000家以上。这样雄厚的上市资源不仅使我国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的质量有保证,而且使我国创业板市场有望在短期内形成一定的市场规模。
二、调整高新技术和中小成长型企业制度的需要
目前,我国大多数高新技术和中小成长型企业仍采用传统的企业组织形式,与现代化的企业管理模式相差较远。创业板市场的建立可以帮助这部分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让这些公司适当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实行企业管理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和董事长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以规范企业的经营和管理。
同时,创业板相关的规定要求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必须履行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这将使企业时刻处在各方面的监督和影响之下,促使这部分企业更健康、快速的发展。
三、完善创业投资退出机制的需要
我国政府一贯鼓励创新型中小企业在创业资本的支持下吸纳和发展新技术,在金融市场上主动承担风险。在十六大报告中,我国提出了“要发挥创业投资的作用,形成促进科技创新、创业的资本运作和人才汇集机制”的要求。
但是对创新型中小企业的高风险投资是需要完备的市场退出机制来保证股权的即时变现的,而在创业投资退出方式中,产权市场的退出方式又占了很大比重。股权的转让退出、股权的回购、破产清算等都需要建立一个创业板市场来完成创业投资的退出。
我国现阶段风险投资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就是现有资本市场不能使投资资金形成循环流动。近几年来,很多国外市场上的创业资本都很看好中国市场,不少创业投资公司和基金管理公司都准备参与中国创业企业的投资活动,甚至已经登陆中国。所以,现在推出创业板市场的时机已经成熟,创业板迎来了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四、缓解流动性过剩,为投资者提供更多投资选择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成绩卓有成效,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金融产品需求日益旺盛。尤其是近两年来,我国资本市场的持续发展使得投资者投资热情日益高涨, A股市场的新增开户数不断增加,中小板市场甚至成为稀缺资源,中国金融市场流动性过剩的矛盾已日益突出。一级市场上新股申购冻结资金总量和新股上市首日涨幅不断刷新的纪录都是这方面矛盾的证明。因此,我国需要创立创业板市场来缓解这一供求矛盾,同时也为财务投资者提供更多获取投资回报的股权手段。
五、中国资本市场的结构和格局有进一步完善的需要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经济结构、企业结构和产业结构都有了很大的发展。虽然国有大型企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仍然起着主导的作用,但民营经济在经济整体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也是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
建设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包括中小企业、高技术企业、民营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提供权益资本的融通渠道,为中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现实意义越来越大。要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创业板市场是不可或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