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菲特看股市]阿里盘中大涨近9% 巴菲特伙伴成功抄底?阿里CEO也有最新回应
原标题:刚刚,阿里盘中大涨近9%,巴菲特伙伴成功抄底?阿里CEO也有最新回应! 来源:证券时报
在因“二选一”垄断行为被处罚182.28亿落地后,阿里巴巴港股今天上午逆市大涨,盘中涨幅一度接近9%,其他互联网公司股价则表现不一,多数走势疲弱,美团盘中跌幅一度超过6%。
国泰君安的研究观点认为,平台经济对社会生活的渗透进入深水区,涉及业务既是生意,也是公共基础设施;行业从粗放式发展到进入严监管、精细化管理是大势所趋。
在今日阿里巴巴召开的电话会议上,阿里巴巴董事局主席兼CEO张勇表示,预计监管部门的反垄断处罚不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他还表示,阿里将降低商业准入门槛,并帮助商户减少商务运营成本。
截至发稿,阿里巴巴港股成交已超过100亿港元,为近期较高水平。
在今天上午大涨之前,阿里巴巴近几个月股价表现总体低迷。
阿里巴巴港股一度从超过300港元下跌至200港元出头,最大调整幅度一度超过三成。阿里巴巴美股调整幅度也一度超过三成。
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实施“二选一”垄断行为作出行政处罚。
2020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依据《反垄断法》对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立案调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专案组,在扎实开展前期工作基础上,对阿里巴巴集团进行现场检查,调查询问相关人员,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获取大量证据材料;对其他竞争性平台和平台内商家广泛开展调查取证;对本案证据材料进行深入核查和大数据分析;组织专家反复深入开展案件分析论证;多次听取阿里巴巴集团陈述意见,保障其合法权利。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经查,阿里巴巴集团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自2015年以来,阿里巴巴集团滥用该市场支配地位,对平台内商家提出“二选一”要求,禁止平台内商家在其他竞争性平台开店或参加促销活动,并借助市场力量、平台规则和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采取多种奖惩措施保障“二选一”要求执行,维持、增强自身市场力量,获取不正当竞争优势。
调查表明,阿里巴巴集团实施“二选一”行为排除、限制了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的竞争,妨碍了商品服务和资源要素自由流通,影响了平台经济创新发展,侵害了平台内商家的合法权益,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构成《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禁止“没有正当理由,限定交易相对人只能与其进行交易”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综合考虑阿里巴巴集团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和持续时间等因素,2021年4月10日,市场监管总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阿里巴巴集团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19年中国境内销售额4557.12亿元4%的罚款,计182.28亿元。同时,按照《行政处罚法》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向阿里巴巴集团发出《行政指导书》,要求其围绕严格落实平台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内控合规管理、维护公平竞争、保护平台内商家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并连续三年向市场监管总局提交自查合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