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
国家主要财政机构——中央银行和财政部
财政部和中央银行是国家主要财政机构。
财政部负责制定国库政策或预算政策。国库政策是编制国家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以及通过税收调节预算收人的政策。
中央(发行)银行负责制定国家货币政策或资金政策。大多数国家的中央银行由国家控制。即便是国家不正式控制其资金(如美国、意大利、瑞士)或控制其部分资金( 如比利时控制50%,日本控制55%)的中央银行仍履行国家机关的职能。
中央银行垄断钞票的发行(流通)权。它还负责保管官方的黄金外汇储备,实施国家货币政策,调节货币信贷范围和货币关系。中央银行参与对国家便务的控制,并提供国家顸算的瑞金清算服务。
在信贷体系中,中央银行以其特有的地位发挥着“银行的银行”的作用,即储备必要的准备金以及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闲置资金,向他们提供贷款,作为“最高级别债权人”,或直接通过属下各部门,或通过专门的清算委员会建立债务相互核算的国家机制。
中央银行的政策是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维成部分,其目的是促进经济增长,使通货膨胀率和失业率保持较低水平。中央银行使用下列基本手段来调节货币信贷政策:
●官方贴现率,是中央银行一种相对稳定的利率,中央银行按该利率准备票据贴现或以最高级别他权人的身份向其他银行提供信贷。
●法定储备,是指根提政府的要求,各银行以无息账户方式存人中央银行的部分资金。
●公开市场业务,是中央银行进行的商业票提、国库票据、国家债券和其他有价证券交易业务,以及可以在尔后进行反向交易的短期有价证券业务。
与国家有密切联系并不意味着国家可以无限制地影响中央银行的政策。尽管中央银行的资金归国家所有,但在法律上它是独立机构。中央银行通常向立法机关或议会组建的银行专门委员会报告工作。因此,由议会、总统或皇家任命的银行行长不属于政府官员。中央银行的独立地位是其工作的必要条件,它的运作时常与政府的短期目的(临近例行选举时)相矛盾。有计划地限制政府可能利用中央银行的储备来弥补预算赤字也是其重要的使命。
同时,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在某些方面也是相对的。如果没有与银行货币信贷政策和财政政策的明确合作和密切联系,国家经济政策便不可能成功实施。在长期计划内,中央银行政策的制定首先要考虑的是政府的宏观经济方针。总之,任何一个中央银行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同时具备银行和国家机构的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