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企业的管理者 从理论来讲,股东支付管理者工资,管理者理应从股东的角度看待问题。但是重要的是单个股东几乎不能惩罚管理者。例如,一般的股东不会拿起电话告诉管理者他的想法。虽然股东是有权选举董事会来监督管理者,但是被选的董事也和股东联系甚少。
因此,询问任命的管理者是否完全考虑股东的利益就很正常。这个问题的核心用经济学术语就是代理理论。在这个领域的研究者认为管理者拿的多付出的少,做出糟糕的管理决策,而如果股东可以对他们更多控制的话就不会这样。在代理理论中,兼并有一席之地。管理者常常可以从兼并其他企业中获得红利,而且这与其所在企业的规模成正比。另外管理者的声誉也与企业的规模相关。企业规模会随着兼并而变大,所以管理者可以从兼并中获利,即使兼并的净现值为负。
一项振奋人心的研究比较了两种企业,一种企业中管理者取得大量企业股票的期权以作为他们一部分报酬,而另一种企业则没有这一报酬。因为期权的价值是随着企业股票价格变化而升高或下降的,所以会诱使拥有期权的管理者放弃净现值为负的兼并。文献报告说管理者拥有大量期权(文献中称之为基于权益的报酬)的企业,其收购活动创造的价值会大于管理者拥有少量或没有期权的企业。
代理理论也解释了为什么大企业发起的大规模兼并会失败。拥有很少量企业股份的管理者没有对经营行为负责的动力,因为大部分损失是由其他股东承受。再者,大企业管理者持有大企业股份的比率小于小企业管理者(要取得一定比率大企业的股份,成本过高)。因此,大企业的兼并失败是由于管理者持企业股票的比例太少。
现在的观点是管理者只有在有现金流的时候才有可能花钱大手大脚,现金流少的企业管理者在好(正的净现值)的项目都投资完之前现金就没有了。相反,现金流多的企业管理者就算所有好的项目都投资了,手中还是有钱。如果企业成长,管理者会得到奖励,所以当投资完好的项目后还有现金时,管理者就会将剩余的钱投资于不好(负的净现值)的项目。文献检验了这种猜测,发现“现金富足的企业更愿意发起收购……从现金富足的投标者会为了1美元而浪费7美分……与股票收益率的结论一致,如果在现金充裕下投标者发起兼并,那么经营表现异常下降会随之而来。
Malmendier和Tatea将某一些CEO归为过分自信,或是因为当企业需要行使股票期权政策的时候,他们拒绝这么做,或是因为媒体将他们描绘成自信或是乐观。本文的作者发现过分自信的管理者比其他管理者更希望发起兼并。另外,当兼并方CEO过分自信时,市场上股票对宣告并购的反应更为消极。
目标企业的管理者 我们刚讨论了兼并企业的管理者,认为有时候那些管理者发起的兼并事件多于他们应该发起的。然而这只是故事的一半,目标企业的股东可能也存在着很难控制管理者的问题。这些管理者会采用很多方式来将自己的利益摆在股东之上。现介绍两种方式,第一种方法,我们之前已经提过接管因为溢价为正,所以对目标企业的股东有益。然而管理者担心企业兼并后自己的饭碗会丢掉,因此他们会反对被接管。。阻挠接管的策略,又叫防御性策略,在前面小节中我们已经讨论过了。第二种方法是管理者若不能阻挠接管,则可能与投标方协商,以股东利益受损为代价为自己赢得一笔好买卖。
来看一下Wulf在公平兼并(MOE)。方面的精彩文献。一些交易声称是公平兼并,主要是因为两家企业所有权平等,兼并实体的董事会平等发表意见。AOL与时代华纳,戴姆勒-奔驰与克莱斯勒,摩根士丹利与Dean Witter,福力特金融集团与波士顿银行等兼并案都被认为是公平兼并的例子。不过文章的作者认为在任何一个交易中,一家企业一定会比另一家企业享有更多的公平待遇。也就是在实践中,目标方与投标方经常区别对待。例如,在一次兼并中,戴姆勒-奔驰通常会被归类为投标方而克莱斯勒为目标方。
Wulf发现如果用宣告兼并时的超常收益率来衡量,在公平兼并中目标方在兼并中获利较其他兼并来得更少。而且流向目标方的利得比率与目标方高管和量事兼并后留任的比例负相关。再加上其他一些发现,Wulf得出结论:“这些发现表明在公平兼并的交易中,CEO们将自己的权利与股东享受的溢价做了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