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向上交所申报融资融券交易的方式
1.证券公司向上交所申报融资融券交易的内容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申报分为融资、融券、担保品买卖、平仓四类。
(1)融资交易申报内容包括:
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
②席位代码(无需专用席位)。
③标的证券代码。
④数量。
⑤价格(市价申报除外)。
⑥信用标识:分为融资买入和卖券还款。
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2)融券交易申报内容包括:
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
②席位代码(无需专用席位)。
③标的证券代码。數量。
⑤价格(市价申报除外)。
⑥信用标识:分为融券卖出和买券还券。
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其中,融券卖出不允许申报市价订单。
(3)担保品交易申报内容包括:
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
②席位代码(无需专用席位)。
③标的证券代码。
④数量。
⑤价格(市价申报除外)。
⑥信用标识:分为担保品买入和担保品卖出。
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4)平仓申报内容包括:
①投资者信用证券账号。
②席位代码(无需专用席位)。
③标的证券代码。
④数量。
⑤价格(市价申报除外)。
⑥信用标识:分为平仓买入和平仓卖出。
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2.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前端检查包括的内容
为配合融资融券业务交易权限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设置前端检查,包括申报席位是否属于具有融资融券资格券商、申报证券是否属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是否为信用证券账户、证券账卢余额是否足够和融券卖出价格是否不低于最新成交价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