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股票折算率
在融资融券交易中,我们经常会遇到融资融券股票折算率计算的问题,那么到底是如何进行相关计算的呢?具体的折算率又是多少?接下来就给大家做个简要介绍。
不同股票不一样的,上证180和深证100成分股不超过7折;非成分股不超过65折;被特别处理和暂停上市的股票0折。折算率是指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折算率,首先交易所会规定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范围,券商在此范围内挑选自己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并制定各证券的折算率,其中股票的折算率不得超过70%。例如,客户将其持有的A股票作为保证金,A股票折算率如果是70%,那么10万元市值的A相当于7万元的保证金。折算率越高客户实际可融资或融券的金额越大,但是楼上说的“就是如果你的股票每股收盘价10元的话,最多只能融资7元”是不准确的,可以融资多少不只由折算率决定。
所谓两融折算率,指的是投资者在进行融资融券业务时,需要一定的保证金,以现金充当保证金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而以证券冲抵时,就要按照交易所和券商的规定进行折算,交易所会给出一个上限,目前股票的折算率最高是0.7,券商则根据自身经营情况和对市场的判断,在不超过保证金上限的情况下进行调整。
融资融券计算公式
1.授信额度:(自有现金+自身持有股票*折算率)/0.5(或0.3)由券商定融资(融券)所使用的保证金额度不能超过券商授信额度。
2.融资买入保证金比例=1-证券A折算率+0.5(或0.3)
融券卖出保证金比例=1-证券B折算率+0.5(或0.3)+0.1
3.可融资买入市值(可融券卖出市值)=(自有现金+自身持有股票*折算率)/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
4.可融资买入标的证券股数(可融券卖出标的证券股数)=可用保证金余额/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市价(成交价/每股价格)
5.融资(融券)负债金额=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数量*成交价格
6.占用保证金额=融资买入(融券卖出)标的证券数量*成交价格*标的证券保证金比例
7.融资(融券)负债利息(费用)融资利息=当日融资买入成交总金额×融资年利率/360×实际使用天数融券费用=当日融券卖出成交总金额×融券年费率/360×实际使用天数佣金0.003印花税0.003过户费0.001
8.可用保证金余额:保证金可用余额=现金+∑(充抵保证金的证券市值×折算率)+∑[(融资买入证券市值-融资买入金额)×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券卖出证券市值)×折算率]-∑融券卖出金额-∑融资买入证券金额×融资保证金比例-∑融券卖出证券市值×融券保证金比例-利息及费用
通过了解,我们知道融资融券股票折算率根据不同的股票会有所差异,并且可以融资多少不只由折算率决定,这就需要广大股民注意了。
调整融资融券折算率会抑制融资投机行为
据沪、深两大交易所12月2日公告,近日上交所、深交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下调为0%,将自2016年12月12日起实施。
两大交易所表示,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下调为0%。同时,两所还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标的股票数量由现有的873只扩大到950只,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485只增加至525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388只增加至425只。
对此,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发布会上指出,经过初步测算,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占比不高。这些股票不能折算为保证金,对市场影响较小。
证监会还提到,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与其静态市盈率挂钩,可提高融资融券担保物质量,降低业务风险。同时,降低高市盈率股票的折算率,还有利于引导投资者价值投资,抑制融资追涨炒高等投机行为,降低投资者风险,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为进一步改善融资融券业务结构,强化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长期平稳发展,近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调整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要求,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下调为0%;同时,两所还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将标的股票数量由现有的873只扩大到950只,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485只增加至525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388只增加至425只。上述调整将自2016年12月12日起实施。
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是指可用于充抵保证金的证券折算成保证金金额的比率。证券公司向客户融资、融券,要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保证金。除现金外,保证金可以上市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债券、货币市场基金等证券充抵。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决定了投资者提交的可充抵保证金证券,能折算成多少保证金。
折算率调整后,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公司业绩亏损的股票,将不能折算为融资融券保证金。但按照新老划断原则,对新规实施前(12月9日收市前)已开仓的合约,投资者不需要因本次规则调整导致的保证金不足进行平仓或追加保证金,并可按照相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办理展期。同时,为便于实际操作,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均要求证券公司于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收市后根据股票静态市盈率,按规定对其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折算率于下一交易日起实施。此次折算率调整,可提高融资融券担保物质量,进一步降低融资融券业务风险,有利于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进一步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和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
标的股票,是指可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股票。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确定标的股票的名单,并向市场公布。
此前,证券交易所已对标的股票进行4次扩大范围,本次扩大范围增加标的股票77只,新增的标的股票主要为市盈率较低、流通市值较大、交易较为活跃和市场表现较为稳定的股票。此次标的股票范围的扩大,将进一步拓宽标的股票的覆盖面,满足投资者多样化投资需求。
同时,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建立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一次双向调整,及时剔除出不符合条件的标的证券,并调入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维持标的证券数量的稳定性,同时有效优化标的证券结构,便于投资者控制风险。
下面是证监会问答环节全文:
1、问:据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于今日修订《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调整,证监会对此有何评价?
答:今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修订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对融资融券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了调整,将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折算率下调为0%。调整后,静态市盈率超过300倍或公司业绩亏损的股票,将不能折算为融资融券保证金。此项调整,将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与其静态市盈率挂钩,可提高融资融券担保物质量,降低业务风险。同时,降低高市盈率股票的折算率,还有利于引导投资者价值投资,抑制融资追涨炒高等投机行为,降低投资者风险,维护市场稳定运行。
经初步测算,目前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中,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股票占比不高。这些股票不能折算为保证金,对市场影响较小。
2、问:此次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进行调整,请问现有融资融券合约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此次调整采用新老划断的方式,不影响现有合约。调整后,对于新规实施前已开仓的合约,投资者不需要因本次规则调整导致的保证金不足而了结合约或追加保证金,合约到期时可以按照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进行展期。对于担保物以静态市盈率超过300倍或公司业绩亏损股票为主的投资者,此次调整后,投资者的可用保证金金额将有所下降,投资者未来可新开仓的规模将受到影响。
同时,修改后的新规于12月12日起正式实施,给予一周时间作为过渡期,投资者可以在新规实施前做好相应准备。考虑到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静态市盈率随市场涨跌实时变动,为便于实际操作,减少调整频率,证券公司于每周最后一个交易日按照静态市盈率对相应股票折算率进行调整,于次一交易日适用,并提前通知投资者做好相应准备。各证券公司应当根据12月9日收市后静态市盈率对相应股票折算率进行调整,并于12月12日适用。
3、问:据悉,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步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证券范围,请问是出于哪些考虑?
答:今日,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扩大了融资融券标的股票范围,由现有的873只增加至950只。其中,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485只增加至525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标的股票由388只增加至425只。该调整与上述可充抵保证金证券折算率调整同步于2016年12月12日起实施。
根据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规定,证券交易所按照从严到宽、从少到多、逐步扩大的原则,确定标的证券名单。此次扩大融资融券标的股票,是融资融券业务推出以来的第5次,扩容的77只标的股票,主要为市盈率较低、流通市值较大、交易较为活跃和市场表现较为稳定的股票。此次扩容后,将进一步丰富融资融券交易股票的品种,满足投资者多样化的投资需要。
同时,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建立标的证券定期评估调整机制,每季度末对标的证券进行一次双向调整,及时剔除出不符合条件的标的证券(如标的股票变为ST股票或出现流动性不足等),并调入符合条件的优质证券,维持标的证券数量的稳定性,同时有效优化标的证券结构,降低投资者风险,提高业务安全性。
4、问:一些行政许可申请人反映,其并未涉嫌违法违规,但因其聘请的证券中介机构涉案而导致其行政许可申请项目受到限制,影响了项目的进度,请问对此监管层有何评价?
答:按照依法、从严、全面监管的要求,我会不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近期,我会依法查办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对有关违法主体予以立案稽查,其中涉及多家保荐机构、律师事务所。对此,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依法暂停受理、审核这些涉案证券中介机构出具的行政许可申请文件。上述执法行动得到了广大市场主体、投资者的肯定,产生了较好的市场效果。但也有一些行政许可申请人向我会反映,其并未涉嫌违法违规,因其聘请的证券中介机构涉案而导致其行政许可申请项目受到限制。
融资融券授信额度的计算方法
1融资保证金比例
根据《融资融券试点交易实施细则》,投资者融资买入证券时,融资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资买入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资保证金比例。例如,假设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资买入融资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A,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资买入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pide;50%)的证券A。也就是10万现金可以融10万,账户里面有20万可以操作。
2融券保证金比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试点实施细则》,投资者融券卖出时,融券保证金比例不得低于50%。
证券公司在不超过上述交易所规定比例的基础上,可以根据融券卖出标的证券在计算保证金金额时所适用的折算率标准,自行确定相关融券保证金比例。例如,某投资者信用账户中有100元保证金可用余额,拟融券卖出融券保证金比例为50%的证券B,则该投资者理论上可融券卖出200元市值(100元保证金&pide;50%)的证券B。
3证券充抵保证金计算
投资者以现金作为保证金时,可以全额计入保证金金额;以证券充抵保证金时,应当以证券市值或净值按交易所规定的下列折算率进行折算:
(1)国债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5%;
(2)交易所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折算率最高不超过90%;
(3)其他上市证券投资基金和债券折算率最高不超过80%;
(4)深证100指数成份股、上证180指数成份股股票的折算率最高不超过70%,其他股票折算率最高不超过65%。
需要指出的是,证券公司可以在不高于上述标准的基础上,根据证券流动性、波动性等指标自行确定各类充抵保证金证券不同的折算率。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某投资者信用账户内有100元现金和100元市值的证券A,假设证券A的折算率为70%。那么,该投资者信用账户内的保证金可用金额为170元(100元现金×100%+100元市值×70%)。
投资者如何调整融资融券授信额度?
投资者如需调整融资融券业务授信额度,可通过以下五种途径之一办理:
途径一:临柜申请
投资者可携带有效证明文件前往我公司营业部柜台现场申请,填写相关表格,我公司对客户的资信情况进行调查、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告知投资者调整后的信用额度。
途径二:通过客服热线申请
投资者可使用预留的电话拨打我公司客服热线400-8888-133申请授信额度调整,在计算金融资产时以投资者在我公司账户净资产为准。
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需验证投资者密码、核实投资者身份及当前授信额度,客服中心工作人员在查询投资者净资产后告知投资者可申请到的最大额度,投资者提出授信额度申请。
公司审批通过后,将统一发送授信审批结果到投资者信用业务专用邮箱(“客户编号”@wlzq.163.com)进行告知。
途径三:通过电子邮件申请
投资者可通过信用业务专用电子邮箱申请授信额度调整,在计算金融资产时以该投资者在我公司账户净资产为准。
营业部群发邮件到投资者信用业务专用邮箱,投资者如需调整授信额度可回复此邮件,我公司完成信用额度调整后,营业部将通知投资者。
途径四:通过最新版“万联e万通”客户端申请
登录万联e万通——融资融券——信用额度调整
输入需要调整的额度,按照融资申请额度=申请总额度,融券申请额度≤申请总额度规则申请,点击确定按钮。
途径五:通过“网上交易同花顺PC客户端”方式(含万联证券高端版、钱龙PC、大智慧PC、万联证券单独下单系统等)申请
登录网上交易同花顺PC客户端,选择信用——其他功能——授信额度变更
输入需要调整的额度,按照融资申请额度=申请总额度,融券申请额度≤申请总额度规则申请,点击确定按钮。
客户登录网上交易同花顺PC客户端查看当前融资额度和当前融券额度更新至客户调整后的额度时,授信额度调整成功。(备注:审批时间大约需要2到5个工作日)
温馨提示
当出现以下情形时,投资者可能无法成功调整信用额度:
1、投资者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期;
2、投资者的风险测评已过期等。
为保证投资者可以顺利完成融资融券业务授信额度调整,如出现以上情形,请投资者到营业部现场办理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更新、通过网上委托/万联e万通等方式进行风险测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