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交易者还是监管者,今天的市场都要求他们掌握复杂的风险管理技术。风险控制的核心是内部控制,应将内部控制作为风险管理方案设计的基础。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过许多金融事件,内部控制的失败是许多金融灾难的根源。内部控制松懈或不当,属于主观系统风险。巴林事件发生的原因并不是场内交易风险,而是内部缺乏有效控制,对当事人(里森)委以重任而疏于监管。由于当今的金融有国际化趋势,这类事件所产生的风险在今天要比以前更频繁,发生后蔓延更快,带来的危害更大。
当代期货市场难以进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的原因有三:
1.一是境外交易。
在美国之外,目前有45家市场。仅1997年就有15家登记交易衍生品,24小时全球交易已不再是例外,境外交易因信息缺陷而风险更大。我国也有甘冒境外市场风险和违反国家三令五申的禁规、从事境外期货交易的事情,结果招致严重亏。
2.二是法制法规不统一。
各个市场应付的交易风险金或对公司违约的监管能力都是不同的,同样,对市场的督察机制也不同,各个司法区域的破产法和保护客户的有关法规也不同。这就给恶性投机以机会。一家司法机构不能把它的安全和资金保证法规强加于另一司法机构,要达到各家标准的协调一致可能还需时日。
3.三是对代理与自营的管理未加严格区分。
现在,许多国家取消了对中介公司资格的限制和兼营的监管,一般的公司可既做自营又做代理。由于资本成本和企业的持续兼并,经纪公司通常只是公司集团的一部分,同时受制于不同的监管机构。
无数风险事件告诫人们要加强风险的内部控制,交易所的监察部门、公司的风险管理部门和客户都应遵循以下原则:
(1)对交易和交易监督、风险监察和管理职能必须实行分离。这是因为贪婪(称之为原罪)是人的本性。对交易员来说,金钱的诱惑实在太大了,如果有机会,他们会不择手段地谋取个人的私利,而不考虑是否会给公司带来损失或自己是否会掉进犯罪的深渊。
(2)对于所有的金融投资,尤其是期货市场的头寸,必须知道其交易前后现金流量的数额。如果投资者欲采取某一交易策略但无法支付所需现金流量的利息,那么,就不能让他采用这个策略。
(3)以现金流量去评估交易策略,也就是以头寸所持有的时间去评价它继续满足市场的能力。现金流量是市场交易事件的结果,当将它作为决策的依据时,投资者应充分注意到这个依据可能是变化的或是错误的。
(4)必须像对待亏损一样对待浮动盈利,时时注意检查并加以分析。有些浮动盈利可能是过眼云烟,切忌贪赌贪利。
(5)必须跟踪基金的去向并密切注视其原因。在杠杆交易和投机的市场上,若对公司和客户的信贷清偿能力进行评估,中间商必须注意双方之间发生的交易风险和信用风险,特别是违约风险。
(6)不能把市场交易和金融分析混为一谈,否则会导致使用期权或期货产生现货。对冲交易,实际上是基金从一个市场到另一个的信贷交易,连本带利地成倍下注,必然血本无归。
(7)要特别监察境外的分支机构,确保母公司和境外子公司真实信息的畅通。
(8)注意搜集街谈巷议的信息并辨别信息的真伪。市场事件中传播的信息可能有根据,也可能没有根据。监管者和其他人应该跟踪核实,澄清谣言。
(9)倡导市场的廉正风气,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这便于每个公司内部采取风险分离的措施,防止风险扩展到整个市场。
把这些常识性规则作为风险管理措施的基础,将会有效地减少交易风险。今天,尽管市场的风险管理要求十分复杂,但这些复杂管理背后的基本常识都很简单。所以,掌握以上原则,是可以搞好风险的内部控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