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海洲股市分析]重罚投资者也要重罚上市公司对健康元内幕交易案的几点思考
6月24日晚,证监会公布了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的处罚决定,没收非法所得9.06亿元,并予以3倍罚款,累计罚没36亿余元。这是今年证监会开出的最大罚单,同时也是A股市场历史上的的第二大罚单。高于证监会对“鲜言操纵案”34亿元的处罚,仅次于证监会对“北八道集团操纵案”所作出的55亿元罚没款项的处罚。
正是基于天价罚单的缘故,汪耀元、汪琤琤健康元内幕交易案成了今天端午节期间市场关注的一大焦点。
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作出高达36亿元的重罚,这显然是值得肯定的,确实体现了从重处罚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管精神,给市场带来较大的震慑力。尽管证监会对该案并没有作出“没一罚五”的顶格处罚,但36亿元的绝对罚没款金额还是极具震慑力的,这足以给当事人以沉重的打击。所以,证监会的这一处罚决定在市场上赢得了投资者及舆论方面的一致称赞。
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开出天价罚单深得人心。不过,汪耀元、汪琤琤健康元内幕交易案也留下了诸多值得思考的话题需要市场及监管部门来正视。本人以为,这至少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是监管的及时性问题。证监会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开出天价罚单,这确实对市场具有震慑力。不过,如果该案在及时性上能够做得更好的话,那么,这种震慑力将会更加强大,甚至可以用“雷霆”、“闪电”之类来形象。毕竟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股票案发生在5年之前。对于市场来说,5年时间或许已经是“物是人非”,这个时间确实不算短了,而且也容易伤害无辜。如果这种处罚引发股价大跌的话,那么当下持有健康元股票的投资者显然就是无辜的。
其次是对监管处罚要执行到位的问题。证监会开出天价罚单,这对于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整个市场来说是具有极大震慑力的。但这种震慑力的作用到底有多大,则取决于处罚最终能否执行到位。这是当前的A股市场需要正视的问题。一个现实情况是,虽然证监会开出了天价罚单,但有的天价罚单最终并没有执行到位,当事人成了“老赖”,赖得罚单不交。天价罚单最后变成了一张“天价白条”。如此一来,“天价罚单”的震慑力最终也就化为了虚无,并不能发挥出“天价罚单”应有的作用,反倒削弱了市场对“天价罚单”的畏惧感,导致“天价罚单”震慑力的减弱。因此,证监会开出的“天价罚单”务必要执行到位,必须要将罚没款收缴上来。
其三,监管需要做到“全面执法”,真正做到“违法必究”,避免出现钓鱼式执法现象。对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甚至开出“天价罚单”,这是值得肯定的,也是可以对市场构成震慑力的。但在这个问题上,还必须做到“全面执法”、“违法必究”。而不能出现遗漏现象,甚至出现“钓鱼式执法”。比如,同样是内幕交易,有的受到了处罚,但有的逍遥法外,这就容易让一些人产生侥幸心理,会错误地以为自己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能会逃过监管部门的监管与查处,进而因此施展自己的“小聪明”,进行违法违规活动。
其四,对违法违规行为,既要重罚个人投资者,也要重罚机构投资者,同时也要重罚上市公司,避免重罚个人投资者,包容机构投资者,或重罚投资者,包容上市公司现象的出现。证监会对汪耀元、汪琤琤内幕交易健康元案开出天价罚单值得肯定,但作为该案的当事人显然是个人投资者。其实,作为内幕交易案以及操纵市场案来说,除了有个人投资者之外,同样也有机构投资者的身影。所以在重罚个人投资者的同时,对违法违规的机构投资者也需要受到相应的处罚。
不仅如此,目前对于违法违规行为的“天价罚单”,基本上都是开给投资者层面的,而对于上市公司层面的处罚,通常就是60万元的顶格处罚,以至形成A股市场“重罚投资者,包容上市公司”的怪象。这种局面有必要尽快予以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