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愚人节”,这一天,中小板上市公司多喜爱发布了一则难言“愚人”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根据公告,多喜爱正在筹划以发行股份购买浙建集团100%股权,且该事项可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此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组上市。
公告同时显示,3月29日,多喜爱及其实际控制人陈军、黄娅妮与浙建集团三方签署了《重大资产重组意向协议》,各方就本次交易的初步交易安排达成一致意见。其中,浙建集团或其控股股东向多喜爱实际控制人受让其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29.83%的股份;多喜爱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剩余股份由浙建集团或其控股股东以现金或置出资产为对价进行支付或以上市公司定向减资的方式退出。初步协商,多喜爱实际控制人向浙建集团或其控股股东转让上述29.83%股份以及剩余股份的退出的交易对价为20.5882元/股,陈军、黄娅妮完全退出多喜爱有望获得21亿元交易对价。这也意味着一旦交易成功,多喜爱实控人成功地从多喜爱退出,或者说,作为实控人的陈军、黄娅妮,将多喜爱成功“卖壳”。
1、多喜爱上市3年就卖壳,公司没有任何发展
对于当下的A股市场来说,上市公司“卖壳”已经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了。但多喜爱的“卖壳”却不同寻常。一是多喜爱是2015年6月10日在深交所上市交易,至今只有3年多的时间,还不足4年。上市后这么短时间就“卖壳”,这在A股市场并不常见。二是上市公司“卖壳”,通常都是公司的业绩支撑不下去了,很多都是带上了“ST”甚至是“*ST”帽子,“卖壳”是为了求生存的需要。但多喜爱“卖壳”似乎与求生存无关。该公司上市3年多年虽然没有取得任何的发展,但公司远未到亏损的边缘。该公司上市当年的利润是3724.96万元,随后3年的利润分别为2148.29万元、2313.74万元、2778.48万元,虽然均未超过上市当年的利润总额,但维持公司的生存显然无忧。三是通过“卖壳”,多喜爱实际控制人陈军、黄娅妮将借此实现完全退出,这在以往的重组上市交易中并不多见。
值得市场关注的是,虽然多喜爱上市3年多来业绩平平,并没有体现出发展的势头,但公司的股票表现却并不沉默,相反却表现得异常活跃,市场炒作迹象较为明显。该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是7.28元/股,但股票上市后,股价多次炒高到50元上方,最高价达到65元,目前的股价19.83元,按复权价计算达到33.80元。而为了配合市场炒作的需要,2017年度、2018年度,多喜爱均推出了10股转增7股的股本转增方案。可以说,上市3年多来,在公司方面的积极配合下,多喜爱股价的表现远比公司业绩的表现要好得多。
2、多喜爱上市3年就卖壳,公司上市为哪般?
多喜爱上市3年就卖壳,这确实是一件值得市场尤其是监管部门关注与反思的事情,那就是多喜爱上市的目的是什么?
对于企业上市,市场上有一种冠冕堂皇的说法就是,为了企业的发展,为了企业的做大做强。但这句话显然并不适合多喜爱。因为上市3年多年,多喜爱并没有做大做强,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多喜爱上市后的利润都没有突破上市前的利润。2014年多喜爱的净利润是4520.49万元,2015年上市,上市当年的净利润就降到了3724.96万元,随后3年的净利润更是在3000万元以下。很显然,上市并没有成为多喜爱发展的推动力。相反,因为上市,多喜爱大有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意味。上市了,企业发展的目标也就达到了,原来的创业者们就可以安安心心地享受企业上市带来的利益。
上市给创业者们带来的利益是什么?当然是原始股股东们套现的机会。因为企业股票上市,原始股东们一夜暴富。所以,在多喜爱上市期满一年的时候,公司的股价被稳步推高,股价甚至在2017年4月创下65元的历史新高。这为锁定期一年的原始股股东们的套现创造了良好的机遇。而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股票锁定期为3年,也即在2018年6月10日解禁。而为了套现,公司方面又想出了“卖壳”的妙招。也正因如此,人们不能不对多喜爱上市的目的提出质疑:莫非该公司上市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公司原始股东们的退出提供便利的?原始股东们退出了,这家公司也就不复存在了。因为一旦该公司的重大重组取得成功,浙建集团将取代多喜爱而出现在A股市场。
如此一来,多喜爱上市的意义是什么?这无疑是值得市场来深思的一个问题。难道一家企业的上市,就是为了自己的原始股东来套现的?股东套现完了,企业也就不复存在了。这对于中国股市的发展来说有什么意义呢?这不是股市资源的一种浪费么?而且这种做法,是赤裸裸地把股市当成了原始股东尤其是控股股东们的提款机。也正因如此,对于多喜爱的“卖壳”行为,A股市场有必要反思当前股市制度的弊端,并尽快予以完善,避免“多喜爱第二”的出现。
如何避免“多喜爱式”卖壳的出现?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要限制控股股东的股权转让行为。为此,这就有必要延长控股股东的持股锁定期,将控股股东的持股锁定期由目前的3年延长到5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避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把企业上市当成自己套现退出的机会。由于锁定期延长,控股股东试图通过重大重组来达到早日套现的目的也就很难实现了。
不仅如此,为了避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提前套现行为的发生,在延长控股股东持股锁定期的同时,还应对上市公司的股权质押行为予以规范。比如规定股东股权质押的比例不得超过持股的50%,股权质押的价格不得超过市价的一半或市价的1/3,以此避免控股股东通过股权质押的方式达到提前套现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