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光远:马光远:海南,正面临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机会
2021年6月10日,是海南历史上上一个极不寻常的日子,这一天,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正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以下简称“海南自贸港法”)。
《海南自贸港法》开宗明义的指出,制定这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建设高水平的中国特色海南自由贸易港,推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海南建设自贸港,无疑是海南历史上最具想象力和含金量的政策。
2018年4月1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大会上郑重宣布,党中央决定支持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支持海南逐步探索、稳步推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分步骤、分阶段建立自由贸易港政策和制度体系。
特别提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赋予更大改革自主权,支持海南大胆试、大胆闯、自主改,加快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2020年6月,中央发布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提出海南要努力成为中国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新标杆,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着力打造成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试验区、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国家重大战略服务保障区。
到2025年将初步建立以贸易自由便利和投资自由便利为重点的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到2035年成为中国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具有较强国际影响力的高水平自由贸易港。
基于这样的目标,海南的发展将获得一系列与自贸港的目标相匹配的特殊政策,包括在税收、各类生产要素的跨境自由流动以及现代产业体系的建设方面都获得更多的自主发展的权利,而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海南自贸港法》,就是为海南在建设高水平自贸港方面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可以说,中央对海南建设自贸港,形成中国改革开放的新高地,是有极大的期待。海南自贸港建设,意味着中国改革开放进入到一个新的时代。自海南成立以来,中央一直重视海南的发展。
但不同于以往,这次在自贸港的建设方面,中央的政策含金量十足,支持的力度前所未有。
比如,在中央的号召下,央企的配合力度可以说史无前例。2018年4月13日以来,64家央企来海南设立了98家区域总部、国际结算总部或业务子公司。国资委亲自率领央企到海南深度参与自贸港建设。国家发改委牵头35个部委成立调研组。
自贸区需要什么政策,相关部委直接出台什么政策。所以未来的海南自贸港建设不缺项目、更不缺钱。同时,民营企业和外资的热情也很高涨。
2021年4月12日海南省委书记沈晓明介绍,三年来,海南新增市场主体76.3万户,超过过去30年的总和。实际利用外资连续三年翻番,累计达52.7亿美元,超过过去30年实际使用外资总量的一半。
在人才方面,中央也给予了海南巨大的支持。
2018年中组部派了44名干部到海南省27个直单位进行为期两年的工作。2019年中组部又派了131名干部,这些人都被安排到与海南自贸区、自贸港建设密切相关的“刀刃”岗位,131个岗位全部都是实职;2020年又派了110名。这样的空前支持力度,对外界释放出的信号再明确不过,海南的确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历史性的发展机遇。
在产业发展方面,中央也对海南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按照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海南将设立国际能源、航运、大宗商品、产权、股权、碳排放权等交易场所,积极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和数字经济,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卫星导航、人工智能等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按照海南自贸港法律,未来海南产业的发展将主要聚焦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以及热带特色高效农业等重点产业。
提出海南自贸港要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推动旅游与文化体育、健康医疗、养老养生等深度融合,培育旅游新业态新模式。打造国际航运枢纽,推动港口、产业、城市融合发展;海南自贸港将推动数字产业的发展,建立安全有序自由便利的数据流动管理制度,有序扩大通信资源和业务开放,扩大数据领域开放,促进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发展等。
在这里,笔者要特别提及一下海南自贸港在金融方面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