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对现金流量的操纵是最直接、赤裸裸的一种造假行径,基本上不需要什么特殊的会计技巧。操纵者往往运用比较极端的非法手段对企业现金存量、现金流动情况进行空手道式的凭空捏造。这种操作技巧并不能简单归类到我们通常理解的财务包装(accounting package),而应当列为财务诈骗(accounting fraud)。这种强盗式的现金创造,比较典型的有以下两种情形。
(1)捏造现金资产。
造假者通过伪造会计记录,编造假账的方式虚增企业资产,更为直接的是通过伪造文件虚报银行存款。2003年,意大利有着四十多年历史的跨国企业帕玛拉特公司(Parmalat Finanziaria SpA)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破产崩盘,其管理当局进行财务欺诈正是造成这次破产危机的元凶。其欺诈手法除了一般财务作假之外,最令人“敬佩”的一招是,该公司管理层居然凭空制造在美国银行(Bank of America)高达49亿美元的现金及有价证券存款,甚至在会计师致函银行要求确认该巨额存款后竟自用扫描仪、复印机和传真机硬生生“做”了一份银行的确认传真出来。与安然和世界通讯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利用复杂的关联和衍生交易、钻通用会计准则漏洞的招数相比,帕玛拉特公司的做法无疑更为直截了当,也更具西西里式的胆色,让人不得不慨叹真实世界远比虚构的小说还要精彩。
(2)虚构经营业务。
为了粉饰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有的公司往往采取虚构经营活动、“做大公司蛋糕”的方式造成公司经营规模不断发展、业务不断增长的假象。典型的做法是同时虚增经背性现金流入与经营性现金流出或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这样,一方面提高了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另一方面又不影响报表的平衡关系。
例如,在比较著名的蓝田股份风波中,蓝田股份1998年、1999年、2000年经营性活动净现金流量一直都很好,其手法就是同时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与投资性现金流出。从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到,蓝田股份1998年至2000年三年间累计经营性现金净流入177 734万元,但同期投资性现金净流出187 981万元。蓝田股份虚构收入的同时虚增了经营性现金流入,为了使现金流量净值保持真实水平,公司把虚增收入带来的现金流通过虚增投资名义消化掉,从而达到了捏造经营收入,虚增经营性现金流入的目的,让投资者误以为公司1998年至2000年间的18.8亿元的投资都是靠自我发展积累形成的。制造出公司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运行良好、发展迅猛、创造现金流量能力很强的假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