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主营业务收入
营业收入是指企业日常经营活动中取得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它基本上代表着整个企业的营业规模,是企业业绩的最重要、最基本的来源。营业收入包括企业主要经营活动和非主要经营活动所带来的收入总额,会计核算上分别称之为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收入意味着企业资产的增加或负债的减少,也是企业财富和所有者权益增长的基础。其中,主营业务收入是利润表当中最为重要的项目之一,因为其反映了公司的主要经营活动创造利润的能力,同时又反映了公司长期内经营的稳定性。
2.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反映企业为组织管理企业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管理费用内容庞杂,细目众多,几乎成了费用之“筐”,那些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费用一般都计入管理费用中。例如公司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公司董事会和总部各行政管理部门中的职工薪酬(包括工资、职工福利费、住房公积金、各种社会保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公司经费、董事会费、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相关税金(如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矿产资源补偿费、不予资本化的研发费用、技术转让费、排污费、业务招待费、用于经营管理活动的无形资产摊销、报经批准处理的存货盘亏毁损净损失等。由于管理费用非常之杂,所以财务报表的舞弊者也通常以此为切入口,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3.资产减值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用来反映企业因资产价值减损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所形成的损失。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为了体现资产真正的价值,并且本着谨填性原则,当企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时,原则上都应当估计减值损失并加以确认和计量,只不过使用的具体准则不尽相同。有一点需要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减值损失在未来期间价值回升的时候都可以转回。例如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等,相关资产价值恢复的时候,可以在原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而诸如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无形资产、商誉等大部分非流动资产,相关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以后不得转回。
4.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损失)。会计上通过营业外收人核算的项目主要有非流动资产处里利得、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债务重组利得、政府补助、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盘盈利得、接受外来捐蹭利得等;通过营业外支出核算的项目主要有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捐赠支出、非常支出、罚没支出、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盘亏毁损损失等。与营业活动的收入和费用不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不存在对应或配比关系,某种事项的发生可能有收入,而不需要为此付出什么,同样,有些事项的发生仅仅有“付出”而不会得到什么“回报”。因此,这类事项如果出现异常,则需要财务报告使用者做一些特殊处理,比如考察企业的盈利能力。
5.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是指当期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中,每一普通股所能享有(或应负担)的金额。利润表上分别以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列示。每股收益是上市公司业绩评价的基本指标,也是投资者最关心的指标之一。正是基于每股收益在广大投资者心目中如此重要的地位,目前世界各主要资本市场均制定有“每股收益”准则,要求上市公司及处于申请上市过程中的企业计算和披露“每股收益”信息。这也是会计上唯一的一个财务比率指标受到如此“厚待”而被予以了专门规范。而在现实经济生活当中,每股收益指标是备受投资者关注同时又容易引起争议和误解的一个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