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的本质是什么?应该如何定义货币?到目前为止,经济学家之间仍存在着争议。下面是几种对货币的不同定义。
定义一,货币就是贵金属。十六七世纪形成的重商主义思想认为,货币就是贵金属,就是财富。这种理论认为货币必须有实质价值,其价值就是由金属价值决定,金银积累得越多,表示一个国家越富有。
重商主义将贵金属当作社会的全部财富,这种思想是荒谬的。
定义二,货币是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马克思在货币起源问题的分析中得出这个结论。一般等价物是指在物物交换的过程中使用最为频繁的商品。马克思认为,作为一般等价物,货币是具有商品属性的。
当各国货币不再与黄金挂钩,黄金不再充当一般等价物后,这种观点是需要改进的。
定义三,货币代表流动性。这足凯恩斯经济理沦的思想。凯恩斯认为,仅就流动性角度来讲,货币超越了任何其他商品和有价证券。以债券为例,许多债券可以在市场内自由交易,它们的流动性很高。但债券是用货币标价的,与货币相比,债券的流动性差了个档次。
定义四,货币由王权或法律决定。我国古代思想认为货币由王权决定。《管子》中记载,金、玉等得来不易,所以王权规定它们为货币。现代社会也有类似思想,认为货币是法律规定的具有无限偿付能力的事物。这种观点犯了以偏襪全的错误。经济中必须有货币存在的基础,法律才能促成货币生效。例如历史上的王莽政权,希望恢复古代币制.规定将贝和金混用.其结果是法律行不通货币使用一片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