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期货市场
金融期货市场是一种集中性的场内交易市场。因此,任何参与金融期货交易的经济主体,无论其参与交易的动机何在,都必须首先对金融期货市场及其交易的品种和规则有比较清楚的认识。在这一节中,我们将就金融期货市场的基本类型、组织结构、基本功能等问题作以概述,并对世界上最著名的几个金融期货市场作以简介。
一、 金融期货市场的基本类型
大致而言,金融期货市场可分为如下两种类型:
一种是专门为开展金融期货交易而设立的专业性的金融期货市场。如伦敦国际金融期货交易所、新加坡金融期货交易所等;
另一种是传统的原有的(商品)期货市场(或证券市场)。因这些市场开设金融期货交易业务而形成了金融期货市场。这种市场并非专门从事金融期货交易,而是同时兼有普通商品期货交易和证券现货交易的综合性市场,如美国的芝加哥期货交易所、日本的东京证券交易等。
二、 金融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
期货市场的组织结构,也称为期货市场的参与者。一般地说,一个完整的金融期货市场都是由如下4个部分构成的:金融期货交易所;结算所;经纪商(或经纪人);交易者。
(一) 金融期货交易所
交易所是整个金融期货市场的核心。所谓金融期货交易所,是指专门为金融期货交易提供交易场所和所需各种设施;并制定和执行金融期货交易的规章制度;组织和管理金融期货交易活动的一个组织机构。交易所本身并不参与金融期货的交易,也并不以盈利为目的。
(二) 结算所
结算所通常被称为“清算所(ClearingHouse)”,它可以是交易所所属的一个部门,也可以是与交易所无隶属关系的一个独立的机构。
在期货交易中,结算所起着非常特殊的作用。它除了“办理日常清算”和
“监管实物交割”等业务之外,还充当买卖双方的中间人。也就是说,在期货交易中,结算所是所有买者的卖者,也是所有卖者的买者。所以,交易双方都不必知道实际上的交易对方是谁,也可不通过实际上的交易对方而对冲自己的金融期货部位。
(三) 经纪商或经纪人
交易所一般实行会员制度,只有交易所的会员才能直接进场从事交易,而非会员的交易者只能委托属于交易所会员的经纪商(或经纪人)参与金融期货的交易。
交易所的会员有两种:一种是自营商(Dealers);另一种是经纪商(Brokers)。经纪商不同于自营商,他本身并不买卖金融期货合约,而只是接受非会员(客户)的委托,代替他们在交易所从事金融期货交易,并从客户那里收取佣金以作为其收人。因此,可以说经纪商(或经纪人)是连结交易所与非会员之间的桥梁。只有通过他们的活动,金融期货交易才能顺利地进行。
一般地说,一个合格的经纪商(或经纪人)必须具有坚实的财力、良好的信誉、扎实的专业知识以及丰富的交易经验。所以,经纪商(或经纪人)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考试和周密的审核。
(四) 交易者
金融期货市场的交易者大致可分为三类:一是套期保值者(Hedgers);二是套利者(Arbitrageurs);三是投机者(Speculators)。套期保值者,是指通过金融期货交易来规避各种金融现货交易风险的交易者,他们是金融期货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套利者,是指那些利用同种金融期货合约在不同市场之间、不同交割月之间,或同一市场、同一交割月的不同金融期货合约之间暂时不合理的价格关系,通过同时的买进和卖出以赚取价差收益的交易者;投机者,则是根据他们对金融期货价格的预测,通过低价买进、高价卖出以获取差价收益的交易者。大多数人把套利者和投机者合称为投机套利者(或投机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