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企业难,在中国办企业更难。
不少厂长、经理们闲谈之中都有这样的感慨。而其中最难的,就是筹措资金难。难就难在:
1、筹资渠道单一。经济体制改革前的物权公有制企业在资金上只能“等、靠、要”,等国家拨款,靠财政补贴,要银行贷款。经济体制改革后有所变化,一是银行贷款的比重增加了; 二是可以发行企业债券。
但是,银行也不是无底洞,银行的钱也是要偿还的,并要付出利息成本;发行债券又谈何容易,既受规模限制,又受企业自身承受力的限制,因为债券的利息负担往往还高过银行贷款。于是,只能靠“拖”,拖欠银行贷款,拖欠其他企业的货款等,导致银行贷款逾期率上升,企业“三角债”日益严重。
2、自有资金过少。企业生产周转金80%来源于银行,资产负债比例严重失衡。缺乏自由支配的资金,对厂长、经理们来说无形中就是一个很大的压力。企业投资及经营项目的选择、投入资金额度、投资回收期的设计等方面,都要受制于银行贷款的额度与期限。这样,即使有了承包制、租赁制带来的经营自主权,这种自主权充其量也只是名义上的,实际行动上“自由”度还是太小。
经济体制改革以来,我们制定种种政策、法规要求企业在利润分配上补充自有流动资金,但效果都不理想,多数企业自有流动资金不到10%。关键是没有改变企业筹措资金的内外部环境。
3、企业微观效益低下。由于缺乏有效的内部制约机制和激励机制,传统物权公有制企业有限的资金得不到很好的利用。由于国家对企业有绝对的支配权,企业仅有的盈利绝大部分也是要以税利形式上缴国家,自身的积累更受限制。
对传统企业的厂长、经理来讲,既有“难”的一面,但也有“易”的一面,那就是他们可以负盈不负亏。一旦发生亏损或到期无法还偿债务,甚至职工发不出工资,通常也会有国家财政的“救济”或补贴;财政支撑不了的暂时挂帐,在一定情况下也可获得国家银行的贷款维持。
这样,他们原先在筹措资金上的压力最终总是可以转嫁给国家;甚至在压力还尚未变成现实的困难时,就可以向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或市长夸大“险情”,以提前获得额外的支持。
难怪有人说,中国没有真正的企业;
也难怪企业的整体效益总是很难改观。
而以这样的企业为银行授信对象,银行资金的安全性又怎能有保障?
股权公有制企业则不同,它在筹资方式、积累来源及制约机制等环节都有别于传统企业。
4、集资方式。不是找市长,而是找市场,通过发行股票的方式,吸引企业法人单位、职工个人乃至社会公众入股。集资面广了,活动余地大了;而且以股份形式吸收的资金就是企业的自有资本,不存在“偿还期”,可以永久性使用;也不用付出利息的代价。
通常对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企业,其自有流动资金的比例都可以达到50%以上。
5、积累来源。股份企业的积累来源不是单一的企业留利,还包括:
(1) 股份制改造时资产评估的增殖收益;
(2) 股票发行的溢价收益;
(3) 股票转让的差价收益;
(4) 股东红利转增资本金(即不派发现金红利,把红利折成股份留在企业继续使用)。积累来源多了,自有资金实力更强,企业自我发展的余地更宽。
制约机制。股份制改造走向规范以后,外部社会公众股东的监督更迫使企业的经理们管好、用好宝贵的资金,企业效益将大大提高。国家对企业还有自己的责任和义务,但这种责任和义务是有限的,即仅仅是对国有股份而言。
政府有关部门除对企业经营进行宏观指导和政策、法规约束外,不干预也无法干预股份企业的日常经营决策,因此,也不会无限地承担企业的亏损责任。经营的压力真正落到了企业的董事、经理们身上。
上述机制使股份制企业在资金营运上步入良性循环的轨道,步入求长期效益,求长远发展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