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货币市场基金的监管制度与改革路径有哪些?
货币市场基金自1972年诞生以来,其监管框架先后经历了四次变化,即1983年、1991年、2010年,以及最近一次的2014年改革。在货币市场基金成立早期,美国证监会并没有针对性的监管政策,只是将其作为一种普通的共同基金来进行监管。而对于共同基金,其所受到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包括了《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40年投资顾问法》和《1940年投资公司法》。
1983年,美国证监会通过并开始执行《1940年投资公司法》中的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条款“2a-7规则”(Rule 2a-7)。该条款允许货基完全使用摊余成本法进行估值,要求其将单位净值维持在稳定的1美元,并通过严格限定投资范围、债券评级2(三大评级公司对应的A2/P2/F2及以上评级)、组合加权平均期限(WAM),以保证其1元的面值与市场价格的偏离度不超过0.5%。在此之前,货币市场基金同其他长期共同基金一样,遵照会计准则ASR219的要求,对剩余期限小于60天的证券才可使用摊余成本法估值。
1991年,证监会对“2a-7规则”进行了修改,调整内容包括:将投资范围调整为剩余期限397天的证券;将组合的加权平均期限从120天缩短到了90天;将A2/P2/F2评级的最大持仓占比限制到了5%;增加对单一发行主体的持仓限制,A1/P1/F1评级占比最高5%、A2/P2/F2评级占比最高1%。
2008年9月16日雷曼集团破产,大型货币市场基金ReservePrimary Fund由于持有大量雷曼集团商业票据(Commercial Paper),大幅减计基金净值,导致基金净值跌破1美元,并引发了大规模的恐慌性赎回。在赎回潮蔓延至其他货币市场基金时,美国财政部被迫启动货币市场基金临时保护计划,承诺以政府信用背书所有货币市场基金净值不低于1美元,方才遏制住赎回狂潮。经此一役,美国货币市场基金整体规模在2年内从近4万亿美元的高点下滑至不足3万亿美元。与此同时,美国证监会也开始酝酿对货币市场基金估值方法和赎回规定作出改变,以避免金融危机期间的情况再现。
2010年,为进一步加强货币市场内基金的风险控制,SEC再次修订了“2a-7规则”,对投资对象的流动性、到期日、资产质量的限定更为严格,包括将投资组合的加权平均期限(WAM)从不得超过90天下调到60天,首次引入了加权平均存续期(WAL)并限定在120天以内;对风险较高的A2/P2/F2证券的投资由原先不得超过总资产的5%下调到3%;引入流动性资产占比指标,规定基金的每周流动性资产(weekly liquid assets)不得少于总资产的30%、每日流动性(daily liquid assets)不得少于总资产的10%、低流动性证券不得超过5%。当货币市场基金跌破1美元净值时,基金公司不得不将资产变现以应对巨额的赎回。基金清盘时,投资者得到所持有份额的基金价值。基金清盘在一定程度上公平的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不会因为较晚提出赎回而损失较大,保障了投资者的权益。
在经历了2011年的政府停摆、欧元区债务危机中的赎回潮后,美国证监会在2014年对货币市场基金进行了一次最大力度的监管改革,新规要求面向机构投资者的优质MMF需采用浮动净值,不再维持每单位1美元的固定价格,以避免出现机构集中大规模赎回现象并引发金融市场动荡;新规允许所有货币市场基金在赎回压力大时征收流动性费用并设置赎回门槛,以降低挤兑风险;新规要求定期针对市场利率的变化开展组合流动性的压力测试;对信息披露提出更高要求,每日需公布日流动资产和周流动资产的比例。
2014年美国证监会对该法案进行表决之前,无论是监管机构内部还是金融从业人员之间对于这项法案都有较大的争论,据了解表决当天美国证监会内部仅以3:2的微弱优势通过该项法案。部分机构投资者认为,《法案》中大额赎回附加费率的规定已能较好地消除“先行者优势”,避免2008年金融危机时机构投资者“挤兑”式赎回的行为,因此可以考虑继续使用摊余成本法对机构类优质货币基金进行估值。但是,出于审慎管理的考虑,美国证监会坚持认为对于机构类优质货币基金而言市值法是更好的选择。
由于美国货币基金的投资者主要是追求稳定保本收益的退休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因此在优质型MMF使用市值法计量规则落地前夕,Vangurd等公司的大量优质型MMF主动改变投资策略,投资于政府债券,并申请变更为政府型MMF,该趋势在2016年6月至10月最为明显(参见图8)。除此之外,部分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了新的政府货币基金,承接部分原本投资于优质货币基金,但由于原基金无法申请变更基金类型而退出的资金。总体来看,本次估值方法的改革并未导致货币基金总规模太大的变化,主要变化在于机构投资者由优质货币基金向政府货币基金的迁移。同时,由于市值法仅适用于机构类优质型MMF,因此在优质型MMF中,机构客户由于估值方法改变导致大规模下降,零售类优质型MMF则不降反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