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1-10】
某股票目前价格为25元,剩余期限还有4个月的行权价25元的“认购期权”的权利金价格为2元,下面分析一下这个认购期权的盈亏将如何表现。
先看期权到期时的情况。
如果到期时股票价格小于等于行权价25元,认购期权的行权价值为0,买方自然选择放弃期权,买方的净收益等于-2元,即当初付出的2元权利金。
如果到期时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25元,买进者将行权,可以获得的行权差价,到期股价-25,此差价就是到期时认购期权的价值。同样,计算净收益时必须减去当初付出的2元权利金。比如,到期股价为27元,则净收益=27-25-2=0;如果到期股价为30元,则净收益=30-25-2=3元;到期股价为35元,则净收益=35-25-2=8元。
再看未到期时的情况,假定2个月后,此时该认购期权距到期日即剩余时间还有2个月。如果当时股票价格仍旧为25元,则是一个平值期权,由于离到期还有2个月,这个平值期权仍旧是有价值的。假定波动率不变(后面会对波动率进行解释),则可以估计期权价格大致等于1.39元。同样,如果股票价格等于26元,则对应的期权价格大致等于1.99元。不同股票价格对应的期权价格见表1一4中的第2行。而第3行的净收益则是不同股票价格对应下认购期权的盈亏额,那是第2行分别减去最初投入的2元的结果。
运用【例1-10】的数据,但现在是卖出该认购期权而不是买进。从现金流量方面考虑,卖出认购期权-开始就收到2元权利金而不是支出。
不难想到,其结果正好与买进认购期权者相反。图1一4即为卖出认购期权的盈亏结构图。
卖出“认购期权”者,预先收到了一笔权利金C,在到期时,如果股票价格小于等于股票行权价X,认购期权的价值为0,卖方赢得了全部权利金C,这是卖出“认购期权”者的最大可能收益。
如果到期时股票价格高于行权价X,买进者将行权,买进者的行权所得就是卖出者的行权亏损,亏损额为“股价一X”,不过由于当初收到一笔权利金,只要亏损额不大于权利金。卖出“认购期权”者实际上仍旧没有真正亏损。只有当股票价格大于X+C时,才是真正亏损,净亏损=股价-(X+C),而“X+C”即为卖出认购期权的盈亏平衡点。
股票价格涨得越高,净亏损越大,由于理论上股票上涨没有上限,因此人们将卖出认购期权视作“风险无限、利润有限”的交易策略。
对本例而言,X=25.00元,C=2.00元,如果到期股价小于等于25.00元,卖出认购期权者的盈利都是2.00元;如果到期股价上涨至25+2=27元,则不抽不点;如果股价上涨超过27元,则净亏损为“股价-(27)”。比如,股价上涨至30元,则净亏3元;如果上涨至35元,则净亏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