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规定,股份制企业中的各上市公司必须公告其年度报告,其中,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就是一项很重要的公告内容。
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的填列
(1)"主营业务收入”指企业销售商品的销售收入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
(2)"营业成本”指企业已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要经营业务的实际成本。
(3)"销售费用”指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所发生的应由主营业务负担的各项销售费用,如广告费。
(4)"管理费用”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企业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的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当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
(5)"财务费用”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财务费用,如利息支出、汇兑损失及金融机构手续费。
(6)"进货费用”指商业企业在进货过程中发生的应当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费、装卸费、包装物、保险费等。
(7)"营业税金及附加”指企业应由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负担的税金,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营业税金。
(8)"主营业务利润”指以上"1-7项”的合计数。
(9)"其他业务利润”指企业除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和扣除其他业务成本及应负担的费用、税金后的净收入(如为净支出应以"-"号表示)。
(10)"营业利润”指"8项+9项”之和。
(11)"投资收益”指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其中包括分得的投资利润、债券投资的利息收入以及认购的股票应得的股利等。
(12)"营业外收入”项目和“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企业业务经营以外的收入和支出。
(13)"利润总额”指企业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收支净额。所以,利润总额指"10项+11项+12项的净额(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的合计数。
(14)"年初未分配利润“应与上年利润分配表“未分配利润”项目的本年实际数一致。
(15)"公积金转入数”指企业按规定公积金弥补亏损以及用公积金分配的股利数。
(16)"可分配利润”指企业可用于最后分配的利润。
(17)"应交所得税”项目,反映企业年度内应交纳的所得税。所得税率正常情况下为33%。
(18)"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指企业按规定比例从税后利润提取的公积金。
(19)"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指企业最后用于股东分配的利润。
(20)"已分配优先股股利”项目,反映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股利。
(21)"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股东会议决议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金。
(22)"已分配普通股股利”项目,反映企业按照股东会议决议,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
(23)"未分配利润”指本年企业未分转入下年等待处理的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