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灵活性估值,可以使用图20.7中所示的由四个步骤组成的程序。第一步,使用传统的折现现金流模型评估一个没有灵活性的投资项目。第二步,将DCF模型扩展为一个事件树(event tree),使用未经调整的概率和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描绘出项目价值如何随着时间发生变化。在这个阶段,模型没有考虑到灵活性,因此根据事件树得到的项目现值,应当等于第一步中标准DCF估值。
图20.7对灵活性估值的四个步骤
第三步,通过识别现有的管理灵活性类型,将事件树转化为决策树。把灵活性纳入决策树的节点。在单个决策节点上,灵活性可能有多种来源,如放弃和扩大期权,但必须明确确定它们的优先次序。确定灵活性决策的顺序很重要,特别是当决策树包括复合期权的时候。
第四步,要求确定灵活性的使用如何改变项目的风险特征。如果或有现金流所面临的(大部分)风险可以完全分散,就无须使用特殊的模型,可以直接使用DTA,用无风险利率折现投资现金流,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折现标的项目的现金流,如同在下一部分的新药开发例子中一样。如果(大部分)风险无法分散并经过市场定价,经过风险调整的项目现金流折现率不再是第一步使用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在这种情况下,使用ROV方法来评估具有灵活性的项目,包括复制的证券组合或风险中性估值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