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国外对EVA业绩评价体系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EVA与现金流折现表示的企业价值的关系研究、EVA作为业绩评价指标的可行性研究,以及EVA被引入激励合同后,EVA与代理成本、股东经理人博弈关系的研究。
(1)EVA与现金流折现表示的企业价值的关系研究
这一阶段的主要代表作品包括Preinreich(1938),Edwards和Bell(1961), Peasnell(1982)和Olson(1995)。基本结论是:在满足“净盈余会计”(Clean Surplus Accounting)的前提下,企业价值可以表示成剩余收益RI(Residual Income)、期初账面价值和资本成本率的函数。Preinreich(1938), Edwards和Bell(1961)以及Peasnell(1982)的研究是基于整个企业生命周期背景下多期间RI折现率和价值的关系,Olson(1995)则试图揭示单期间RI折现率和价值的基本关系。经过这些研究,会计指标和价值的数量联系得以确立。
20世纪90年代之后,Stewart(1991), Biddle(1996), Byrne(1996)、Dechow和Hutton及Sloan(1996)、George(1997)、Chen(1997), Dodd(1997)等,对EVA和企业价值关系进行了大量的实证研究。基本方法是选取企业样本,进行统计分析,来考察EVA或者EVA变动同股价或股价变动的联系。尽管用演绎方式推导出来的EVA和价值的数量关系已无人提出异议,但实证研究的结论却并不统一。
(2)EVA作为业绩评价指标的可行性研究
Solomons(1965)详细探讨了RI在分部经营业绩评价中的应用。Amey(1969,1973)和Tomkin(1973,1975)就“是否应计算股权资本利息”、“是否应该让二级经营单位具备资本控制权”等问题展开了一系列争论。早期的这些争论基本属于“就RI论RI型”,没有涉及RI和价值以及与投资项目净现值(NPV)的关系。此后,RI业绩评价应用的研究一度沉寂。20世纪90年代后,随着RI与价值的数量关系越来越得到认可,新一轮的研究再次开始,代表作品有Egginton(1995)、Bromwich和Walker(1998)、Jeffery(1999)、Grinyer(2000)等,他们有的从多期间RI与投资项目NPV关系入手,有的从股东增加值如何度量人手,分别探讨了RI在业绩评价中的应用。
(3)EVA指标有效性的实证检验
EVA指标以股东价值为中心衡量公司的业绩,从理论上克服了传统指标的缺陷。但是,EVA指标作为一种新型的绩效检验指标,是否比传统指标更有效,还必须通过实证分析的方法进行检验。
国外学者对此进行了大量研究,这些研究基本上是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的:
1)考察EVA指标在解释股票价格变化方面的有效性,即与传统指标相比,哪一个更能反映股票价格的变化。大部分研究结果表明,EVA指标解释股票价格变化的能力要优于传统指标,不同研究结果的区别主要体现在经济增加值指标与传统指标解释能力的差异程度。如:Uyemura(1996)等的研究结果表明,EVA指标的解释能力为40%,而传统指标的解释能力最高为13% ; Biddle等的研究结果表明,EVA指标的解释能力一般为41.5%,而传统指标的解释能力最高为36.5%等。
2)考察采用EVA指标的公司与没有采用该指标的公司之间在证券市场的表现是否存在差异。在一个比较成熟的市场中,在证券市场表现的差异反映了两类公司在经营业绩上的差异。由于EVA指标能够准确评价上市公司的业绩,使上市公司能够排除那些不能给股东带来收益的项目,同时抓住每一个可能增加股东价值的项目,因此从理论上讲,采用EVA指标的公司业绩应该优于未采用者,而其在证券市场上的表现也应更加优异。由于大多数公司采用经济增加值指标的时间较短,可供研究的时间周期不长,因此这方面的研究成果较少。Stem Stewart咨询公司与学术界在1999年初合作进行了这方面的研究。该研究选取了67家采用经济增加值指标的上市公司,同时又在每个样本公司所处的行业中选出10家与其市值最接近但未采用经济增加值指标的公司作为参考公司,然后将样本公司从采用经济增加值指标后5年的股票年平均收益与参考公司同期股票年平均收益的中值进行比较,结果表明,前者的股票年平均收益为21.8%,而后者的股票年平均收益为14.25%,两者相差8.55%。
除此之外,Wallance(1997 1998)等学者的研究也表明,根据EVA指标或类似指标设计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度,确实有助于管理层采取有利于股东价值最大化的行为,提高公司的业绩。
3)讨论在EVA指标的计算中,是否需要对会计报表数据进行调整,以反映公司的真实情况。这是EVA指标研究领域争论比较大的一个课题。部分学者认为根据会计报表计算的公司业绩过于保守,不能鼓励公司经理层进行创新投入和长远投资,应该对其进行调整;部分学者则对调整前后EVA指标对股票价格变化的反映能力进行实证分析,认为调整前后EVA指标对股票价格变化的解释能力提高不显著,是否调整意义不大。例如,Biddle(1996)等的研究结果表明,调整前EVA指标的解释能力为41.4%,而调整后解释能力为41.5%等。实务界目前的做法是采取折中的方式,只调整其中最主要的若干科目,其余科目不作调整,这已可以达到相当准确的程度。
(4)EVA被引入激励合同后,EVA与代理成本、股东经理人博弈关系的研究。代表作品包括Rogerson(1997), Duta和Reichestein(1998,1999)、Reichdston(2000)、Tim Baldenius(2001)、Duta(2000,2002,2003)等。这些研究均以委托代理理论为基础,借鉴代理理论的基本分析框架,通过构筑经理人和股东效用函数,分析RI作为经理人考核指标情况下的代理问题。在一系列复杂的假设下,这些研究较为统一的一个结论是:RI作为考核指标时,可以使代理成本最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