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时间分为二部分:集合竞价阶段9:00~9:25;连续竞价阶段9:30-11:30,13:00-15:00。
1.集合竞价
集合竞价,即在某一规定的时间内,由投资者按照自己所能接受的心理价格进行自由的买卖申报,然后,由电脑交易处理系统对全部申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排序,寻找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价格(即基准价格):①成交量最大;②高于基准价格的买入申报和低于基准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③与基准价格相同的买卖双方中有一方的申报全部成交。
根据交易所规定,沪深股市的集合竞价时间均为每个交易日的上午9:00~9:25,在这期间交易所只接受申报,不进行撮合,但可以撒单。9:25时,电脑主机自动撮合产生开盘价。9:25~9:30之间既不接受申报也不接受撒单,9:30开始进入连续竞价阶段。参加集合竞价但未成交的申报委托仍然有效,依照原来输入的价格、时间顺序,在交易正式开始后参加连续竞价。
配股、债券以及新股申购都没有集合竞价,只在正常交易时间进行。
开盘价是由集合竞价产生的,如在规定的集合竞价时间内末产生开盘价,则以连续竞价方式继续进行,以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新股的开盘价和除权、除息后复盘的开盘价也是依集合竞价产生。如果某只股票因刊登公告等上午停牌,则下午开市后直接进入连续竞价,以其第一笔成交价作为开盘价,其在上午申报的委托为无效委托。
根据深交所有关规定,股民在集合竞价时委托买卖股票的申报价格为:以昨收盘价为基础的上下500个档位(即以昨收盘价为基础上下5元)的范围为有效范围,可以参加集合竞价;否则为无效委托将被排除在撮合系统之外。假定某股票集合竞价时间内的买卖申报如下:
从中可以看出,申报价30.00元,所对应的成交量300股为最大成交量;高于申报价30.00元的买入申报(9:18买入100股31.00)与低于申报价30元的卖出申报均可成交(9:16卖出100股28.10元;9:17卖出100股29.50元;9:18卖出300股中的100股30.00元)成交价均为30元;等于申报价30元(200股)的买方申报全部成交。
不难判断30元即为该股的开盘价。如满足集合竞价条件的价格出现两个,沪市规定取其中间价为开盘价,深市取其离前收盘价较为接近的价格为开盘价。
根据深交所竞价撮合规则,新股上市第一天集合竞价的有效价格范围为发行价的上下1500个档位。在此范围内的委托即为集合竞价有效委托,能以开盘价成交;集合竞价中未能成交的委托,自动进入连续竞价。如中信国安(0839)发行价为7.09元,上市首日开盘价为2209元,成交量为1手,符合深交所新股开盘价的有关规定。
2.集合竞价的报价技巧
般的投资者如想在集合竞价时成交,则填写买进价位时应稍高于昨收盘价,卖出时应略低于昨收盘价。这样成交的可能性较大。由于集合竞价是在一定的范围内随意填报价格,因此人为因素较多,例如庄家以对倒形式制造开盘价,使股价不能按照正常的市场行为变动,因而开盘价有时不能正确地反映市场走势。
3.连续竞价
连续竞价是在一定时间间隔或一定委托数量中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选取多数卖盘中出价最低的卖盘与多数买盘中出价最高的买盘,构成一组买卖,交易依买卖组连续进行,每个买卖组的成交价格不同,所以按这种交易方法形成的价格具有连续性。
4.连续竞价的报价技巧
目前投资者多采用磁卡委托或电话委托,在申报价格时应注意:
时间优先原则。投资者经过判断后决定在当日买卖股票,则应最好在开盘前提前输人指令(即通常所说的埋单)参加集合竞价,如在集合竞价时未能成交也能无须撤单直接参加连续竞价,占有时间优势。因为交易所确定成交时,以“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进行撮合,投资者的价位一样时,以时间优先成交。开盘后,投资者挂单时如希望尽早成交,则买进时最好高于市价1-2分钱,例如,当前委卖价为6.50元,投资者可申报买入价6.51元,如果前面的6.50元未能成交完,则投资者仍可以6.50元成交,若6.50元前面已成交完则投资者至多以6.51元成交,以免股票价位波动较大时按市价成交不上造成被动追涨,偏离自己的理想价位;卖出时低于市价一些,以确保成交。
投资者还应注意挂单时尽量避免整数位,如元等等。因为许多整数价位是重要的心理关口,主力机构进出货时多以整数价位挂单,造成整数位挂单较多,不易成交挂单虽然是一项简单的操作,但如果投资者掌握不好尺寸,不能按自己的意愿成交或成交不理想,造成无意义的追涨杀跌,则会影响投资者做单心态,造成贻误战机,影响整个操作。
5.成交确认的技巧
现在投资者多采用自助委托方式买卖股票,因而查询成交也需自己完成。一般情况下,投资者可按磁卡委托或电话委托的操作指南,查询自已的委托成交与否。但是由于信息传输的滞后,造成成交回报不及时,使投资者不知道自己成交与否,也就不能决定是撤单还是再挂单,被动地延误时机。
所以投资者在确认成交时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
第一,挂单后,当最新成交价较为接近自己所申报的价位时,投资者就要注意是否有低于自己的买价成交或高于自己卖出的成交价出现,如果有,则一般情况下投资者的挂单也能够成交。当然,这只是一种推测,最后成交确认还是通过成交回报查询或交割单确认。
第二,投资者可以用撤单来检验成交。如果在正常的交易时间内撤单无效,即表明此笔委托已成交;如能够撤单则自然没有成交。但用这种方法检验虽可提前确认成交,但如委托没有成交撤下单来会使投资者失去时间优先,需重新挂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