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200 证券简称:云投生态 公告编号:2018-049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合同签署概况
2016年12月13日,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乙方”)与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项目融资代建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由公司负责楚雄经济开发区火车北站站前广场及附属设施、站前大道、上跨杭瑞高速公路跨线桥工程等项目的融资代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签署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为2016-082)
二、重大合同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项目融资代建协议之补充协议》,协议签订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订双方
甲方: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在甲方做出符合乙方要求的资金支持与资金保障等措施的前提下,乙方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约定的工程建设内容。
2.甲方确认在任何时候不会以任何方式对原协议“第二章 融资代建约定事项”“第七条”提出任何责任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
3.甲乙双方确定原协议“第二章 融资代建约定事项”“第八条”与“第十条第(五)款”约定因条件变化不再执行,并在甲乙双方签订本补充协议之日起解除上述条款,甲方就此声明在任何阶段、任何时间不会向乙方追究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违约责任、损失赔偿责任等),也不会向乙方提出任何权利主张。
4.原协议“第一章 项目概况”“第一条、项目名称”变更为:“一、项目名称:火车北站站前广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站前大道消除汛期安全隐患工程”;“第三条、建设内容”亦进行变更,变更后合同金额暂定4.2亿元(最终以政府审计的金额为准)。
5.“建设内容”原则按照约定执行,现场调整的建设内容不超过300万元(含税)。
6.原协议“第二章 融资代建约定事项”“第十条 第(一)款”更改为:由乙方投资建设的所有项目工程款及投资回报,甲方于5年内付清(5年等额还款付息),利息计算至欠款清偿结束之日为止;
7.甲、乙双方同意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中的相应规定,对因主材料价格上涨所形成的价差进行调整。
8.本项项目中双方所发生的监理费、设计费、拦标价编制费、过控造价费、项目代建管理费、第三方检测费等纳入结算范围及项目投资总额,由甲方最终支付。
9.甲方明确知晓本项目工期延误并非乙方原因所造成,甲方在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向乙方主张工期延误责任及其他对乙方的包括但不限于索赔、违约责任等法律责任的主张。
10.乙方必须确保2018年6月30日“火车北站站前广场及附属设施工程、站前大道消除汛期安全隐患工程”全部建设内容基本完工且满足使用要求,作为该补充协议生效的前置条件。
(三)协议生效
甲、乙双方约定本补充协议签订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董事会关于交易对方履约能力的意见
楚雄经济开发区是云南省政府批准成立的首批省级开发区,也是首批省级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及省委、省政府拟打造的国家级工业园区和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园区。经过 20 多年的开发建设,形成了以天然制药、冶金建材化工、机电制造加工、绿色食品加工、商贸旅游服务等五大产业为主的产业体系。公司董事会认为楚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四、签订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订的补充协议是对《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项目融资代建协议》相关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条款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降低公司的风险。
五、风险提示
1.协议约定,公司投资项目工程款,由甲方在 5年内付清(5 年等额还款)。虽然楚雄经开区管理委员会有较好的履约能力,但仍存在财政拨款不及时导致的回款风险。
2.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因各种因素的影响,导致最终结算金额高于或低于中标价,或项目提前完工或延期。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云南楚雄经济开发区项目融资代建协议之补充协议》;
特此公告。
云南云投生态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