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固定资产
17、固定资产清理
( 6)、固定资产清理后的净损失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由于自然灾害等非正常原因造成的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属于生产经营期间正常的处理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处理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固定资产清理
18、固定资产盘盈
(1)借:固定资产
贷:累计折旧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3)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盈余公积
(四)无形资产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实际支的价款
借:无形资产
贷:银行存款等
2、投资者投资转入的无形资产,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借:无形资产
贷:股本(实收资本)
3、接受的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或以应收债权换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公允价值)
坏账准备(应收债权已计提的坏账准备)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
贷:应收账款(应收债权的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确定的实际成本
借:无形资产
贷:营业外收入—接受捐赠利得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5、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
贷:研发支出
6、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借:无形资产(实际支付的价款)
贷:银行存款等
7、出售无形资产,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实际取得的转让收入)
累计摊销(已计提的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已计提的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处置非流动资产损失
贷:无形资产(账面余额)
银行存款(支付的相关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的相关税金)
营业外收入—处置非流动资产利得
8、出租无形资产,按取得的租金收入
借: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
结转出租无形资产的成本
借: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9、无形资产的摊销
借: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其他业务成本
贷:累计摊销
10、无形资产发生减值,计提减值准备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如果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五)长期待摊费用
1、企业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
贷:有关科目
2、摊销长期待摊费用
借:制造费用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贷:长期待摊费用
开办费的的财税处理
(1)会计准则上的规定:直接计入管理费用
(2) 国税函[2009]98号文件第九条规定:新税法中开(筹)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3) 国税函[2010]79号规定: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执行。
(4)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第五条 关于筹办期业务招待费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5)关于《公告》的解读
根据《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以按企业当年收入情况计算确定扣除限额。但是,对于在筹办期间没有取得收入的企业发生的上述费用如何进行税前扣除,未作具体规定。考虑到以上费用属于筹办费范畴,《公告》明确,企业筹办期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直接按实际发生额的60%、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号)第九条规定的筹办费税务处理办法进行税前扣除。
发布日期:2012年05月09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6)纳税人不可不知的所得税新政(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 2012 年所得税政策解读)《中国税务》 2013年03期
由于《实施条例》对上述费用在扣除时有限定性规定,因此,15号公告第五条规定,企业在筹建期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筹办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筹办费。企业生产经营开始后,其按照国税函〔2009〕98号文件规定摊销的筹办费中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数额,加上当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之和,作为该年度企业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按照《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7)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3年第14号
(二)筹办费中属于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税前扣除(摊销)的限额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算;扣除(摊销)期限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各期的扣除(摊销)数额,加上当年度发生的业务招待费的60%,作为该年度的业务招待费总额,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三)筹办费中属于与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按照本条第(一)项的规定进行扣除或摊销额分配;各期的扣除或摊销数额,加上当年度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作为该年度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按照有关规定计算扣除。
(六)、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收益
1、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
借: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待处理财产收益
2、管理原因造成的资产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管理费用
3、非正常原因造成的资产盘盈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资产盘盈利得
1、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等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
贷:原材料
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资产盘亏、毁损的,应先扣除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
借:原材料
其他应收款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2、剩余净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部分
借:营业外支出—盘亏损失、报废毁损损失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