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嘴”操纵股票被证监会处罚1.26亿元,你怎么看?
处罚是必须的,不过罚的还不够啊!人家钱都多的“并不缺乏缴纳罚款的财产”,显然不够痛!就应该罚得他倾家荡产,再也不敢做恶才行。
股市“名嘴”,是中国证券市场的一个另类的“毒瘤”,给无数股民,带来巨大苦痛。
曾经有山东一位少妇,看电视上的荐股节目,然后拨打节目下方的联系电话,最终与一家“机构”联系上了,然后按照该“机构”的指示买卖股票。该“机构”与该少妇签订的合同是,三个月服务期,3800元服务费。但在一周之后,该少妇就亏钱15%左右;然后再听从“机构”推荐人员的推荐,选择了专家套餐:6800元/3个月。然后小赚几千元。然后继续升格为“总监服务套餐”,16800元/三个月;结果这次反而亏了10多万。最后该少妇与“机构”的业务人员成了好网友,然后不到5个月时间,68万资金进入股市,最终只剩下10多万。而五个月之后,“机构”不见了,好网友也不见的。
这种事儿并不少,以前可以看到一些卫视有类似栏目。这种栏目,其实全部是一些所谓的“机构”暗箱操作的。在私下录好节目,然后买电视台的垃圾时间作为播放时间,价格一般是一个月20多万,节目播出后,吸引了大量的股民加入。这些股民深受其害,因为那些所谓的专家,全部是狗日的假专家,都是卖相比较好、嘴皮子比较利索的无业游民,被包装起来的。
然后电视台赚广告费,“机构”赚服务费;股民缴纳智商税,仅此而已。
后来,电视上的这种荐股被禁播了,部分从中尝到甜头的人,开始转移到互联网上。这个零成本的阵地,更是让他们如鱼得水。
廖英强不过是其中一个而已,还有大量的“名嘴”混杂在其中,赚取暴利。
有的是赚服务费,有的是利用自己的影响力,低吸入手,等股民跟涨之后立即高抛。
这其中有不少违规行为,应该加大查处力度。同时,更应该修改一下证券法,给予这些所谓的“名嘴”更严的处罚,罚得他们倾家荡产。按照现行的处罚力度,显然不够让他们付出足够的违法成本。
另一方面,股民教育也需要进一步加强。绝大多数股民,自己不具备基本的投资能力,就是听这些“名嘴”忽悠。他们有那么厉害,早已经成为中国版的巴菲特,早已经将马云、王健林扔在背后了,还需要指导你发财?你以为他们是雷锋,宁愿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带你一起发财致富么?这种专门利人的无私奉献精神,有可能在股市这种资本市场出现?
如果你真相信他们的话,那么只能说,就当缴纳学费,以及提高自己生活常识、投资常识的智商税,这也是应该缴的。谁叫你那么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