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E估值模型
合理股价:P=EPS*(P/E),股价决定于EPS与合理市盈率(P/E)的积,Valuation= P/E*Profit
注意:一般情况下,EPS预估成长率越高,合理股价就可上调;当EPS预估成长率低于预期,合理股价就下调,高成长股可享有高P/E;低成长股可享有低P/E。
PB、PE和PEG如何为周期股估值
1.P/E法的适用:
周期性较弱企业,如公共服务业,因其盈利相对稳定。公司/行业/股市比较相当有用(公司/竞争对手、公司/行业、公司/股市、行业/股市)
2.P/E法的不适用:
周期性较强企业,如一般制造业、服务业;每股收益为负的公司;房地产等项目性较强的公司;银行;难以寻找可比性很强的公司;国内上市公司多元化经营比较普遍、产业转型频繁。
二、PEG估值模型
PEG=PE/ g Growth:净利润的成长率
修正:鉴于部分上市公司投资收益、营业外收益的不稳定性,以及一些A股上市公司利用投资收益操纵净利润指标的现实情况,出于稳健性的考虑,净利润的成长率可以以税前利润/营业利润/营收的成长率替代,以剔除投资收益和营业外收益这些不稳定因素。最理想的投资对象,其PEG值应该低于0.5。PEG在0.51之间,是安全范围。PEG大于1时,就要考虑该股有被高估的可能。
1.PEG法的适用
适用于成长性较高企业;
2.PEG法的不适用:
成熟行业/周期性行业、过度投机市场评价提供合理借口、亏损、或盈余正在衰退的行业。
三、PB
P/B= Price/ Book va|ue市净值=股价/每股净资产
1.PB法的适用:
周期性较强行业(拥有大量固定资产并且账面价值相对较为稳定);银行、保险和其他流动资产比例高的公司;ST、*ST等绩差公司或重组型公司。
2.PB法的不适用
账面价值的重置成本变动较快公司;固定资产较少的,商誉或智慧财产权较多的服务行业。
3.PB法的合理修正:
·将少数股东权益和商誉排除;每年对土地、上市/未上市投资项目资产价值进行重估。
4.PB法的悖论
股价/相对资产价值相关性弱
股价/相对资产价值<盈余(资产报酬率)/相对资产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