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7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证监会发文决定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征收标准
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
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
因此,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其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的税负就越低。
持有时间计算
1、从买入到卖出的时间计算,除息日前1年买入,除息日卖出,免征个税。
2、买入时间到除息日不满一年,但不卖出,拿够一年时间,这部分也免征个税。
结语
鼓励长期投资,所以长期投资免征个税。如果股民以价差收益为主,建议不要考虑股息个税影响,不要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