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财产账户包括土地、建筑物、各种设备以及办公设施。这些科目通常被称为“固定资产”—尽管许多资产是可移动的,比如机车、移动设备、小型工具等。过去惯用的会计做法是:将财产账户列在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方的最前面,现在则习惯于首先排列现金及其他流动资产科目,而将固定资产列在报表的最后面。财产账户占资产的比重因公司性质的不同而发生变化。铁路公司的财产账户占资产的比重较大,而专利药品生产公司的同类比值则会较低。譬如,艾奇逊一托皮卡一圣菲铁路公司的这一比率占到总资产的88%以上,而兰伯特公司同类比值还不到15%。
现行的会计实务准则要求,资产价值按照实际成本,或者公司的公允价值(如果公允价值远低于资产的原始成本)计价。假设资产的价值明显高于其原始成本的价值,那么则可以用较高的数值对其进行重新估值。通常情况下,很难判断固定资产的合理价值,因为几乎没有供公允价值资产进行交易的市场。因此,大部分公司倾向于以原始成本来记录财产账户,而不考虑这些数值是否能够准确地反映资产即时的公允价值。不过在有些情况下,财产账户的金额会在一个给定时点上进行重新评估,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这一数值就表现为高于或低于成本价。
同样在某些情况下,固定资产也可能是被任意定价的,此时公司价值与其合理价值对应的实际成本之间没有直接关系。譬如,美国钢铁公司的财产账户,相对于原始价值升值或膨胀幅度达到600,000,000美元,这使得普通股的账面价值不再符合现实情况,它当然已经远远地超出了原始股票的发行价格。这种资本极度膨胀的股票就是人们所熟悉的“虚股”(随后,美国钢铁公司的大多数“水分”都是通过从收益及盈余中计提的各种特别费用予以冲销的)。
显然,不能过度在意固定资产价值的评估。这些资产记录的失真,事实上只会对公众起到误导作用,从而使他们走向极端。而且,我们发现,今天的证券投资者一般很少会关注公司的财产账户,除非涉及到营运资金的分析时,人们才会予以重视;这些人几乎没有考虑资产负债表的整体情况,他们更多关注的是公司经营的收益科目。而使用票面价值来表示财产账户的做法是不合适的,当然也不能够忽略票面价值的重要性。在对证券进行估值时,应当适当地考虑票面价值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