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市场非常普遍的现象就是新股上市首日股价翻倍增长,因为创业板公司平均规模很小,所以新股上市首日暴炒风险可能更为突出。为此,深圳证券交易所在上市规则中特别作了针对性的安排。
根据规则,在上市首日公共传媒传播的消息可能或者已经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下,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行临时停牌,并要求公司实时发布澄清公告。在发行人刊登招股说明书后,媒体很可能要对出现与其相关的未公开信息进行追踪报道,从而引起上市首日股价的异常波动,进而影响投资者作出正常决策。
因此,创业板要求发行人在刊登招股说明书以后加强对公共传媒对公司的相关报道或传闻的持续报道,并及时向相关机构了解真实情况,一旦发现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应披露而未披露重大事项等可能会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况,应及时在上市首日刊登风险提示公告,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说明并对公司存在的主要风险作出指示。
此外,针对创业板一些科技类公司对核心技术的依赖程度较高,面临的技术风险也较为突出的情况,创业板提出了特别的信息披露要求,比如需要强调创业板公司充分披露核心技术变化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风险。
如果相关核心技术的披露内容属于公司商业秘密,公司可以申请豁免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主板市场有更长的持续督导期并强调现场的检查制度。这些内容均是对上市公司风险的防范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