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财报编制的原则是什么?
从合并财报的性质看,一方面它属于财报,因此在编制时必须符合财报编制的一般原则和基本要求,即真实可靠、全面完整和编报及时;另一方面它又与个别财报不同,它反映母公司和子公司组成的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反映若干个法人共同形成的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因此还应该遵循以下原则和要求。
(1)以个别财报为基础编制。合并财报并不是直接根据母子公司账簿编制,而是利用母公司和子公司编制的反映各自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财报提供的数据,通过合并财报的特有方法进行编制的。
(2)一体性原则。合并财报反映企业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反映由多个法人企业组成的一个会计主体的财务状况,在编制合并财报时应将母公司和所有子公司作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来看待,母公司和子公司发生的经营活动都应站在企业集团的角度进行考虑。因此,在编制合并财报时,对于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经济业务,应当予以抵销,将其视为同一会计主体内部业务处理。
(3)重要性原则。与个别财报相比,合并财报涉及多个法人主体,涉及的经营活动范围很广,母公司与子公司经营活动往往跨越不同行业界限。在编制合并财报时,强调重要性原则的运用,对那些不一定对企业集团整体影响很大的报表项目要进行取舍,充分考虑信息披露的成本效益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