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股收益
每股收益是反映上市公司股本获利能力的重要指标,可以用来评价公司管理层的经营能力和业绩表现,也是最被投资者看重的指标之一,表现为净利润对总股本的比率,不考虑优先股(我国目前尚未发行有优先股),计算公式如下:每股收益=净利润+总股本加权平均数
所谓“加权平均数”是指当一年中股本发生了变化时,新增股本应以实际存在月份作为权重计人总股本当中,这样体现了投资与收益在时间上的配比原则。例如: ,
某上市公司2012年度净利润为6 500万元,上年末总股本为4000万股,并实行了每10股送8股的红利分配方案,同时该公司在2012年6月底成功发行了3 000万股新股,由此该公司2012年末的总股本达到了11 200万股,则每股收益=6 500+ (4 000 +3 200 +3 000x6+12) =0. 7471 (元)。针对此例的每股收益计算中应当注意:
第一,作为红利分配方式增加的3200万股,不论具体在几月份实施都不存在计算权重的问题,因为这部分资本不论是否体现为股本增加,都始终存在于公司作为资本使用;
第二,公司发行的3 000万新股由于是在6月底发行,对全年的资本贡献仅有6个月,因此应当按照6 +12的权数进行加权计算。
在当前金融行生品种日益丰富的环境下,每股收益的计算还应当考虑潜在的股本增加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因素:
(1) 可转换公司债券。
附有转股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公司股价处于转换价上方时,就很可能导致债券持有人选择行使转股权,从而导致总股本上升、每股收益下降。例如:
某上市公司2012年度发行可转公司债券10亿元,年利率为1%,期限为;5年,发行结束后次年可以转股,转股价为5元。2012年度该公司净利润为5 000万元,总股本为8亿股。其中债券利息直接计入当期财务费用,所得税税率为25%。当预计可转债将全部转股时,对于每股收益的影响计算如下:转股前的每股收益=5 000 + 80000 =0.0625 (元),全部转股后减少的利息支出=100 000x1%=1000 (万元),全部转股后的净利润= (5 000 +75% +1 000) x75% =5 750 (万元)全部转股后总股本=80000 + 100 000 +5=10000 (万股)全部转股后每股收益=5 750 + 100 000 =0.0575 (元/股)(2)股票期权。
目前有很多上市公司对核心员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使其可以享受一定折扣、以略低于市场价格认购公司股票,除非该公司股价随后出现大跌,否则一般情况这类股票期权行权的可能性较大,因此需要考虑这部分期权对总股本和每股收益的影响。
(3)股票回购。
股票回购指上市公司通过证券市场购买自己公司的股票,并予以注销,借此起到减少公司总股本和提振公司股价的作用,同时将导致每股收益增加。股份回购在国外市场并不罕见,如“股神”巴菲特旗下的上市公司就进行过多次股份回购的操作,并作为重要的利润分配方式之一,但是在我国由于受到注册资本减少的限制,以及做大企业的价值观念,尚未产生过股份回购的案例。
每股收益这一指标最大的优势在于,在不同行业、不同公司之间具有较大的可比性,同样反映了资本与收益的配比。每股收益越高,说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越强,分红及股本扩张能力越强,资本增值的能力也越强,股票也更有价值为投资者选择和证券市场资源流向起到指导作用,因此被广泛地加以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