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间接法和直接法都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报告方式。现金流量表编制的目的是向报表使用者提供企业报告期内现金流入与流出的信息。如前面我们介绍的那样,现金流量按交易性质的不同,分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和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间接法和直接法都是用来确定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方法。
(2)间接法和直接法都需要把权责发生制转换为收付实现制。间接法以本期利润或亏损为基础,通过调整应收、预付账款和应付、预收账款以及存货的增减变动,将按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本期利润(或亏损)转换成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直接法是以本期营业收入为基础,通过调整应收、预收账款的增减变动,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转换成收付实现制下的收入。通过调整存货及应付、预付账款的增减变动,将权责发生制下的购货成本转换成收付实现制下的购货成本。同理,通过调整其他应收、预收收入及其他应付、预付费用的增减变动,将权责发生制下的其他收入与其他支出转换为收付实现制下的其他收入与其他支出,最终确定出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
(3)间接法和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工作底稿所需的主要资料相同。间接法和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工作底稿所需要的资料都包括比较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非流动科目增减变动的有关资料。
(4)间接法和直接法确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lk的结果相同。尽管间接法和直接法确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计算起点不同,具体调整的项目也不尽相同,但两者都是揭示同一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所依据的计算资料相同,这在客观上决定了两种方法确定经营活动现金流敏的结果必然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