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股打新不同于A股,一是常常有上市首日破发的情况出现,二是中签率高,三是券商会根据不同新股提供不同倍数的融资服务。
港股打新注意事项
1.资金准备
客户必须保证有足够的认购资金,若在新股认购截止时间客户资金不足,客户的申请可能会被取消;如需卖出股票,需提前至少2个交易日完成,资金T+2结算交收后才能用于申购新股。
2.融资认购利息
融资申购的利息计算由截止认购日至退款日(不含退款日)。融资金额必须于退款日全数清还,否则券商有权将客户获配之新股沽售以偿还欠款及利息,不足之数将由客户承担。
3.认购资金冻结/退回
认购资金将于认购截至时间开始被冻结,如中签,则扣除;未中签的资金,将会安排退回,可继续用于交易,T+2日后可提取。
4.中签数量
客户需明白及接受其可获分配之股数可能少于下单认购股数。
5.申购次数
每只新股只能提交一次申购申请,客户不可以任何形式作重复申请认购(包含国际配售部份)。
如何申购港股市场中新股?
投资者可从以下三个电子渠道中的其中一个认购新股。
1)若新上市公司委任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提供白表eIPO的服务,投资者可透过指定的白表eIPO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的网页申请认购新股;
2)若新上市公司采用中央结算系统提供的电子认购 (EIPO) 服务,中央结算系统的投资者户口持有人可以致电“结算通”操作热线,或透过“中央结算系统互联网系统”输入电子认购新股指示。有关投资者户口的服务详情,请浏览香港交易所网站“投资服务中心”;
3)若新上市公司采用中央结算系统提供的EIPO 服务,没有在中央结算系统开设户口的投资者,可透过其经纪或其他中介人以电子渠道申请认购新股。
投资者若以第一个渠道认购新股,如部分或全部认购不成功或由于发售价的调整,有关退款将以过户或邮寄支票形式发还,详情请向白表eIPO电子认购服务供应商查询。
投资者若以第二个渠道认购新股,有关退款项将以入账形式退回投资者户口持有人的户口。
投资者若以第三个渠道认购新股,有关退款项将以入账形式退回为其提交认购申请的经纪或其他中介人的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