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在A股上市总是受到很多方面因素的阻碍,所有有很多科技公司带头在内地以外上市,比如说港股或美股。对于港股,由于香港比较靠近中国内地,所以得到很多公司的青睐。港股上市流程是什么?在香港上市的模式是什么?
港股上市流程
一般情况下,内地企业赴港上市的整体流程和安排可以分为以下三个主要阶段:准备阶段、审批阶段和销售阶段。
由于上市是一个非常复杂的过程,所以专业中介机构的参与在企业上市计划中是必不可少的,这也将大大提升企业上市的成功率,主要的中介机构包括保荐人、律师、专业会计师、估值师等等。
因此,在公司根据未来发展策略决定在香港上市之后,首先必须召开一次中介协调会,与保荐人、承销商、会计师、评估师召开上市会议,寻求各中介机构在公司上市过程中的通力协作。
在准备阶段,保荐人需要为拟上市公司作出定量分析,并对其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对于计划在主板上市的企业,必须有不少于三个财政年度的营业记录,同时还需符合下列三个测试要求中的任意一项:
1、盈利测试:企业首3年税后盈利不低于5000万港元,首2年税后盈利不低于3000万港元,近1年税后盈利不低于2000万港元;
2、现金流量、收益及市值测试:企业上市前3年,其于正常业务及经营活动所得累计现金流入 不低于1亿港元,企业最近1年收益不低于5亿港元,上市时企业市值不低于20亿港元;
3、收益市值测试:企业上市时其市值不低于40亿港元,最近1年收入不低于5亿港元。
在香港上市的模式
根据香港联交所的数据,具有国资背景的内资企业前往香港上市主要有两种模式:“大红筹”模式上市与H股上市模式,目前,国家有关部门、中国证监会皆鼓励境内企业通过H股在香港上市,并且境内企业在香港以H股上市后,仍然可以在国内A股上市,实现A+H股两地上市。
(一)大红筹模式上市
“大红筹模式”是针对国有境内公司将境内资产/权益以股权的形式转移至在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而后通过境外离岸公司来持有境内资产或股权,然后以境外注册的离岸公司名义申请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交易的上市模式。
“大红筹”方式赴香港上市的一般路径是境内企业的股东(下称“实际控制人”)在开曼群岛、英属处女岛、百慕大等地设立离岸公司(下称“特殊目的公司”),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返程投资的方式将原由其持有境内公司的股权转移到境外,境内公司同时变更为由特殊目的公司控制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或该等外商投资企业控制的境内再投资企业),从而使原境内权益通过特殊目的公司间接在境外的证券交易所上市并挂牌交易。
根据国务院于1997年6月20日下发的国发[1997]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管理的通知》(下称“红筹指引”),要通过大红筹模式在香港上市,需要得到相关单位的同意及批准:“在境外注册的中资非上市公司和中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以其拥有的境外资产和由其境外资产在境内投资形成并实际拥有三年以上的境内资产,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依照当地法律进行,但其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按照隶属关系事先征得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其不满三年的境内资产,不得在境外申请发行股票和上市,如有特殊需要的,报中国证监会审核后,由国务院证券委审批。上市活动结束后,境内股权持有单位应当将有关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二)H股上市模式
H股指那些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现香港上市的注册在中国大陆的企业。2015年5月22日,中国证监会公告了《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公开募集股份及上市(包括增发)审核工作流程》,进一步放宽了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股票和上市的条件,并简化了审核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