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克夏已進行許可回溯再保險的交易,不管是在數量或是金額上,都比其他的保險業者的承保上,多出許多倍。由於我們是這類再保險業者中的佼佼者,對於這些將移轉給我們的義務(例如對於受傷員工的終身傷害醫療給付),保險期限都在五十年以上。沒有別的公司,可以像波克夏一樣,提供了最完整的保障條件,以及充份的理賠能力。這無論是對於原本承保的業者、保戶、及主管機關來說,都是非常重要的。
股东
可回溯交易的會計程序,既不是眾所皆知,也不是憑直觀反應的。為了讓波克夏股東了解,最好的方法,就是簡單列出會計的借方及貸方。這是孟格和我,最常希望看到的作法,但卻也常常大失所望的。許多公司的重要交易,往往令人摸不著頭緒,因為常會藏在會計補充說明(accounting footnote)中。對這種故意將財務報告作如此呈現的公司,我們一向抱著懷疑態度、而不想多予理會。(例如,即使是了解最後的結局為何,也不妨試著解讀看看,安隆公司在過去年報中,對於「描述」許多交易的呈現方式。)
讓我們總結一下意克達的會計交易。主要的借方項目是現金與投資、再保攤回(Reinsurance Recoverable),以及再保險的遞延支出(Deferred Charges for Reinsurance Assumed,DCRA)。主要的貸方項目為賠償預備金(Reserve for Losses)以及賠償調整費用(Loss Adjustment Expense)。在交易之初,並沒有獲利或損失入帳,但是每年攤銷再保險的遞延收費資產(DCRA asset)時,保險損失就會跟著出現。而每年攤銷的費用,最主要是取決於每年年底,有關未來賠償之時機點、及賠償金額的預估,與年初的預估值相比。最後,賠償最末一張保單之後,再保險的遞延收費資產帳戶就會降低為零,而這一天會是 50 年、或是更久之後。
但重點是,可回溯的再保險合約,總是會為波克夏帶來損失。而這樣的損失是否值得,就取決於我們是否能創造出超越損失的投資獲利。波克夏近期在再保險的遞延收費的費用上,為每年3 億美金左右,大約和我們將所收保費、用於投資所產生的收益相互抵消。由於沒有新的可回溯合約,每年費用的持續下降是自然的。然而,在與意克達簽訂合約之後,每年的再保險的遞延收費成本,在剛開始的一年會成長至 4.5 億。這代表我們其他的保險事業,必須多創造出 1.5億的承保利益,波克夏才能讓浮存金成本降為零。此一目標具有相當的挑戰性,但我相信在幾年後(而非最後),就可獲得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