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闭式基金的基本知识:
1、封闭式基金概念 封闭式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在设立基金时,限定了基金单位的发行总额(即规模固定),筹足总额后,基金即宣告成立,并进行封闭,在一定时期内不再接受新的投资也不能赎回。基金单位的流通采取在证交所上市的办法,投资者日后买卖基金单位都须通过证券经纪商,在二级市场上竞价交易。 封闭式基金就是规模固定,到期时间固定的基金,其本质与股票型开放式基金类似,即主要以投资股票为主。在54只封闭式基金中,规模从5亿份到30亿份不等,最快到期的基金兴业将于2006年11月14日到期转化为华夏平稳增长开放式基金,最晚的基金银丰将于2017年8月14日到期。
2、封闭式基金的发展 1997年11 月14日,国务院批准、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这是我国首次颁布的规范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的行政法规,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奠定了法律基础。此后,监管机构又相继颁布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准则、通知、规定等,对基金设立、基金运作、基金契约、托管协议、基金信息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界定。一系列的办法、规定、准则、通知等,规范了投资基金的运作,推动了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的规范、快速发展。 根据有关规定,由国内主要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发起,我国新设立了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基金管理公司,专门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 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交通银行等银行先后取得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格,从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业务。 1998年3月,基金金泰、基金开元等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标志着规范化的证券投资基金在我国正式发展。此后,基金泰和、基金兴华、基金华安等证券投资基金相继设立。截止2002年底,我国有契约型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54只,资产总规模为817亿元左右,单只基金的规模从5亿到30亿不等,平均规模为15.13亿元左右。
3、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区别 a、基金规模和存续期限的可变性不同。封闭式基金规模是固定不变的,并有明确的存续期限;开放式基金发行的基金单位是可赎回的,而且投资者可随时申购基金单位,所以基金的规模和存续期限是变化的; b、影响基金价格的主要因素不同。封闭式基金单位的价格更多地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价格波动较大;开放式基金的基金单位的买卖价格是以基金单位对应的资产净值为基础,不会出现折价现象。 c、收益与风险不同。由于封闭式基金的收益主要来源于二级市场的买卖差价和基金年底的分红,其风险也就来自于二级市场以及基金管理人的风险。开放式基金的收益则主要来自于赎回价与申购价之间的差价,其风险也仅为基金管理人能力的风险。 d、对管理人的要求和投资策略不同。封闭式基金条件下,管理人没有随时要求赎回的压力,基金管理人可以实行长期的投资策略;开放式基金因为有随时申购,因此必须保留一部分基金,以便应付投资者随时赎回,进行长期投资会受到一定限制。另外,开放式基金的投资组合等信息披露封闭式的折价一般称为封闭式之谜,它是指封闭式的市场交易价格低于其单位净值情况,市场价格与净值的差去除其单位净值就得到封闭式的折价率。
封闭式在发行期间,其购买方式与开放式基本相同,投资者可以通过公司与各类代销机构认购;但封闭式成立后,其份额固定不变,投资者只能到二级市场以与买卖股票相同的方式买卖封闭式。
溢价率是指在权证到期时,标的资产价格需要向有利于投资者的方向变动幅度的百分比,以使得持有者打平,即实现盈亏平衡。认购权证的溢价率是指若要达到盈亏平衡点,标的证券需要上涨的百分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