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选择经纪公司及经纪人
在我国,任何机构要开办外汇期货交易,必须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审批,因此,交易者在选择经纪公司时,首先就是选择那些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并已领取营业执照的专业经纪公司,此外,由于各个经纪公司的经营范围、经营期货买卖的能力和经验以及经纪人(或代理人、交易员等,以下统称经纪人)的业务素质等方面存有差异,所以,交易者选择国内经纪公司的恰当与否,对其能否在期货交易中盈利起着重要的作用。有鉴于此,客户在选择经纪公司时,除了要选择那些经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可经营外汇期货业务的公司外,还要考虑所选择的经纪公司的信誉是否良好,其内部机构及其各项制度是否健全和完善,与国际市场的联系是否及时,以及利用路透社或美联社终端的能力如何,按规定,国内每家经纪公司必须使用或租用美联社或路透社的在线国际线路,以保证满足交易者能有效地使用终端设备查询外汇市场的各种即时信息,如图表、价格、新闻等,同时还要考虑与交易者接触或指定的经纪人的素质是否良好以及处理外汇风险情况的能力和实际经验等。
在选择具体的经纪人方面,交易者还要尽量了解对方从事期货交易时间长短,是否已是有一定的实际交易经验、以往在外汇期货交品中的业绩如何以及洽谈中是否有夸大其词或设置圈套引诱欺骗交易者的行为。在一般情况下,国内经纪公司及其经纪人对客户的各项咨询,必须实事求是地予以解答,严禁以引诱、欺骗、敲诈等不正当手段强拉客户,同时要向委托者阐明当时外汇行情及其对当前行情的估计与预测,此外还要向客户说明各种外汇期货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程度,以便客户自己做出慎重的选择。
(2)开立保证金户
外汇交易者选择经纪公司及其经纪人后,如果打算立即或近期委托经纪公司从事外汇期货交易的话,首先要按经纪公司的要求在经纪公司开立保证金账户。
在开户时,经纪公司将对客户资格进行审核,同时要对客户用于期货交易的资金进行确认。对于保证金具体数额的确定,由国内各经纪公司参照国际外汇市场交易和境外经纪行的行情,酌情而定。在一般情况下,国内经纪公司对客户收取的保证金,通常是客户打算买卖期货合约金额的2%-7%左右。
(3)落单
目前在我国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一般是由境外经纪行通过电话,向境内经纪公司直接报价。其境外的报价点数与国内经纪公司收视的美联社或路进社的报价点数,通常不超过10个点的价差,如因价格波动变化急剧,应参照整个国际市场价位波动率另行确定,境外经纪行与国内经纪公司不能随便加点,对于经纪公司的报价,客户如能接受,即可落单委托交易,如今在国内进行外币期货交易时,既可直接向国内经纪公司发出买或卖的指令,也可以委托经纪人按客户本人要求代为发出交易指令。如客户自己进行交易,其每手买卖都要填写与国际市场对接的买卖合的单,每手的合约单须由客户与经纪公司代表签字,否到无效。如客户全权委托经纪人,须有客户交给国内经纪公司的委托书,这样国内经纪公司才能同定由受委托的经纪人予以落单。在委托交易方式上,国内有些经纪公司规定客户或其经纪人既可通过电话委托买卖,也可亲自到经纪公司问价并直接填单交易。
1)电话委托交易:国内有些经纪公司规定客户或其经纪人进行外汇期货交易一律通过电话完成,如客户要进行交易时,可亲自或委托其经纪人,利用经纪公司内线电话向经纪公司问价,假如客户认为价位合适即可在电话中双定买卖,由于国际市场上的外汇期货价格一息万变,所以客户在问价后,应立即做出是买入还是卖出或不交易的决定,一旦客户或经纪人通过电话喊出交易价格后,买卖立即做实,客户不得反悔,当客户通过电话委托交易时,经纪公司对与客户之间的谈话内容、日期及具体时间都有电话记录,录音带通常由经纪公司存档半年以上,以备必要时核查,如客户与经纪公司之间存有异议,应以电话录音为准。
2)到经纪公司问价,填妥买卖单据,有的经纪公司允许客户到经纪公司问价。如客户或其经纪人认为价格合适,即可填写买卖指令单据,交经纪公司实现期货交易。
其交易的价格,以经纪公司的交易部门报出的交易价格为准,经纪公司内部的报价系统所显示的国际市场各有关银行的报价只供客户参考,不是实际交易价格。在一般情况下。经纪公司应允许客户发出限价指令,但客户须依据国际市场行情,不能要求经纪公司或经纪人在无限价价位上。要求按指定价位为自己限价落单交易。
(4)境外经纪行代客户入市交易
客户填妥指令单并交国内经纪公司后,一般由国内经纪公司交由其境外的经纪行进入国际期货市场的交割口进行交易,在交易中采用喊价的形式进行报价,报价的内容包括价格、数量和期货合同的期间等。
交易指令完成后,境外经纪行的人市交易人员必须将交易明细填入指令单并立即通知国内经纪公司,由国内经纪公司将客户指令的执行状况通知客户。通知的形式一般是由日内经纪公司将前一天所有买卖记录报告表交给客户,注明其入市交易情况,并由客户及经纪人签字确认。
(5)追加保证金或交割
在外汇期货交易过程中。当经纪公司代客户完成交易后,不论客户是否在当天轧平(即平仓)其期货头寸,只要他拥有期货头寸(空头成多头),经纪公司必然要按当天的收盘价来评估客户所持头寸的价值,然后将计算的盈亏记入客户的保证金账户。如果客户是盈利的,他即可取出这笔盈利部分,也可将这笔盈利继续留作准备金;如果客户是亏损的,经纪公司就会立即通知其客户补充其保证金,客户也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经纪公司补足保证金,否则经纪公司就会在期货市场上将客户的期货头寸轧平(即由经纪公司自动替客户下达止损指令,进行无条件斩仓)。
假如客户的保证金能维持原购人(或卖出)期货合同所要求的保证金并且客户也希望等到期货合同到期日才进行实际交割,月在到期日由国内经纪公司委托境外经纪行进行反方向交易(如将已购入期货合同卖出)。
(6)期货交易的交创
国内经纪公司对客户每手已平仓(或已交创)的期货交易,应在平仓后的次日向客户发出买卖平仓报告表,客户再次核对所有买卖后签名认可。与此同时,国内经纪公司对客户已核对平仓的各项期货交易,经纪公司还要逐笔与客户进行结算,并由客户在其结算帐户清单上再签字,以避免法体纠纷,经纪公司对每笔已平仓的期货交易向客户收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当客户从其保证金账户提取款项时,一般应在两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提款单等)通知国内经纪公司,表明其提款意图,国内经纪公司将在这两个工作日内付款给客户。客户提款的限额是以该账户结存减去所需保证金,再减去当天客户未平仓合约的浮动亏损额来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