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交易的含义
期权( Option),也叫做选择权,是一项只转移权利而不转移义务的合约。期权交易实际上是一种权利买卖。
外汇期权是交易的双方按约定的汇价就将来是否购买或出售某种外汇资产选择权预先达成的合约。期权的购买者在支付了一定数量的期权金之后,就拥有在将来某一日期或某一日期以前按照某一协定价格购买或出售某一指定数量外汇的权利,但并不承担必须购买或出售的义务。当市场价格变得有利时,期权购买者可以行使期权;而在市场价格不利的情况下可以不履行合约让其过期自动作废或者削价出售,以弥补部分损失期权合约有两方,即期权的出售者( Writer or Seller)和期权的购买方( Buyer or Holder)。
期权的出售者只有根据购买者的要求履行合约的义务而没有任何权利;相反,期权购买者拥有权利而不需承担义务。对于期权出售者承担义务的报酬就是期权购买者依照合约规定所付出的期权金。期权金(Premum),也叫做保险费,购买期权,就好像购买保险一样,期权购买者在支付一定的保险费即期权金后就可以将因市场价格波动而可能造成的损失限制在所支付的保险费内同时又拥有了在价格有利时行使期权的权利。反过来期权出售者有如推销保险他当然是希望所保险的资产不出意外,但这种可能性总是存在的,他为此承担着履约的风险。因此,他要收取定的保险费,所不同的是保险商所承担的单个风险一般是有限的,而期权出售者原则上面临的是无限的风险。反过来期权购买者的风险有限而其盈利的机会却是无限的。
期权购买者同期权出售者双方所承担的风险和可能获得的收益是不相等的。也就是说合约双方的风险一收益具有不对称性,这是其他任何一种金融工具所不具备的特点。所以,人们又把期权合约称为单向合约因为期权合约的购买者单方面享有权利而不承担必须履约的义务,期权合约的出售者单方面承担履约的责任而并不享有任何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