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企业意欲在一级市场向公众发行证券,筹集数十亿美元资金,证券发行人必须如实提供公司的所有信息,以便投资人决定是否投资,其利益由1933年证券法来保护。一旦公司变成了上市公司,持有该公司证券的投资人的利益,就由1934年证券交易法来保护了。
我们最容易理解1934证券交易法的一个领域,就是物理概念上进行证券交易的地方。美国比较知名的证券交易所包括:纽约证券交易所、美国证券交易所,辛辛那提证券交易所、费城证券交易所、以及太平洋证券交易所。这些地方就是人们俗称的二级证券市场。
在二级证券市场上,交易商、经纪商或家作为中间商,通过代理投资人购买和出售证券,他们为了利益相互竞争。专家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为市场注人流动性和价格的连续性,使人们很容易取得证券或出售证券投资组合。
当证券在二级市场挂牌交易之前,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证券发行人首先必须注册证券的类别(如股票、债券、票据、债券等) ,直至证券发行人申请注销为止。法律规定:证券发行人只要是在1933年证券法的框架下注册发行了证券,公司资产又超过1000万美元,并在美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就必须每年定期向股东和ISEC公开重要的公司信息。
为了防止证券交易中欺诈、欺骗、操纵等不法行为,以及受害者提供补教,国会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中对从事不法行为的人施加了法律责任的规定。为此,公司内部的高级管理人员需要定期向SEC递交交易记录,公开他们的股票数额。如果这些人在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获得了收益,即被称为短期变动收益,是典型的内线交易违法行为,就要受到惩罚。
什么样的人称得上是内线呢?严格说来公司内线层包括高级职员、会计师、律师和持股超过10%的股东,这些人的名字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框架下,都是登记在册的。
华尔街发生过一起内线交易案, 充满了谍战片的色彩。2001年,年仅36岁的古登伯格任职于瑞上银行的证券部,并身兼执行主管和客户经理。在每个工作日的上午11点整,瑞上银行审议分析师要把评估后的信息发布给投资者,以便他们做出“买人” “卖出” 和“持有”的参考。与众多华尔街投资银行的分析推荐样,瑞土银行的升降级建议,被投资者密切关注,并能在-定程度上影响股价的走向。
瑞E银行内部有80个人能在开会之前看到评级推荐信息,古登伯格是其中之一。当时,古登伯格欠了好友富兰克林25000美元。因为富“克林掌管者贝尔斯登公司旗下的一支对冲基金,肩负快达资本对冲基金的证券经理,于是占登伯格想出了一个不花分毫,就能还清债务的办法。
他们两人约定,古登柏格将瑞土银行的股票评级信息提前透露给富兰克林,后者则提前在市场上操作买卖,盈利两个人分成,古登伯格賺取的部分将用来偿还富兰克林的25000美元。
古登伯格不可谓不知法,这从他与富兰克林之间充满了色彩的联络方式可见一斑。从古登伯格知晓瑞士银行的股评到正式发布,中间只有一天时间,也就是说,从透露消息到交易完成只有短短的几小时。
根属美国正交会和司法部的起诉书记载,古登伯格和富兰克林为此专门购买了抛弃式手机,还编出一套联络暗号,靠发送短信来传递消息、安排见面和支付现金的时间与地点。这样的交易次数越多,牵涉面越广,- -发不可收拾,金额也像滚雪球般越滚越大。这起内幕交易破称作瑞土银行阴谋案。由于华尔街是金钱世界,人性中的贪婪-面, 往往抵挡不住金钱的诱感,使得多年来内线交易屡禁不止,反而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