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 公司章程是指规范企业的条款或公司组织章程,其中规定了发生接管需要满足的条件。企业通常修改章程以增加企业的收购难度。例如考虑以下两种修订条款:
1.分类董事会:在一个没有分类的执行董事会,股东会每年选举一次董事会成员。但在分类董事会或是交错董事会中,每年只有一部分董事成员需要改选,董事有若干年任期。例如,每年1/3的董事要改选,董事任期为3年。分类董事会延长了收购方入住董事会所必需的时间。在上述例子中,,收购方在并购后第一年只能获得1/3的席位。只有第二年,收购方才能占据2/3的席位。因此,收购方不能如它所愿,迅速更改管理层。然而,一些人认为分类董事会并不一定有效,因为老股东经常会支持收购方。
2.绝对多数表决条款:公司章程规定一定的表决率,像兼并这样的重大决议只有超过规定的表决率才能通过。在章程中,绝对多数表决条款意味着比率要高于50%。2/3的多数表决为正常,当然这个数字可以更大。显然在面对恶念管理层时,绝对多数表决条款可以增加收购难度。很多有关绝大多数条款的章程规定了所谓的隔离条款。也就是,如果董事会同意兼并,那么绝大多数表决条款会失效。这项条款只是为了确保阻止恶意接管。
金色降落伞 这个有趣的术语是指接管时,收购方解聘管理层要提供丰厚解聘补偿。这个观点是说金色降落伞可以通过增大收购的成本来阻止接管。然而,一些权威人士认为这种阻止效果不会很明显,因为解聘补偿就算再丰厚,也可能只是收购一家企业的成本中的很少一部分。而且,有些人士还认为金保护伞事实上促进了接管的发生。理由是有着失业威胁的管理层会倾向于阻止任何接管,而巨额的解聘补偿会缓和接管对自己的影响,反而降低了管理层对接管的阻止。
虽然我们现在讨论的是阻止未来被恶意接管的方法,但在遭遇接管投标时,金色降落伞仍会被起用。例如,当Scotville董事会接受了First City Properties的5.23亿美元收购要约时,向13位最高总裁支付了大约500万美元的一次性补偿。
毒丸计划 毒丸计划是一种复杂的防御策略,是纽约一个著名的律师Martin Lipton在20世纪80年代早期发展起来的。自此之后,一系列毒丸的异型浮出水面,所以毒丸计划不存在恒定的定义。也许PeopleSoft(PS)的例子可以说明它的大体思想。2005年的一天,PS的毒丸计划的提出者声明,一旦投标方收购20%以上的PeopleSoft的股票,那么除投标方之外的股东将可以以公司一半的股价购买新股。在当时,PS公开上市的股票有4亿股。如果一些投标者购买20%(8000股)公司的股票,那么其余的股东都可以凭之前的1股再购买16股新股。如果股东都执行这一期权,People-Soft将发行51.2亿股(=0.8 x4亿股x16),伴随的总资产为55.2亿美元。而股价会因企业以半价卖股而降低。投标者占企业的份额将从20%跌到1.45%(=8000万美元/5.2亿美元)。这种巨大的稀释使得一些批评家认为毒丸计划是不能克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