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罗斯在总结自己的投资经验时,定出了“三不”投资原则,就是指三样在投资中不可以做的事情。索罗斯认为,“三不”不是投资成功的充分条件,但却是必要条件,如果依照这“三不”原则进行投资,并不能够保证一定成功赚钱,但如果不按照它办事,则亏损的可能性相当大。
1.不打无把握之仗。
索罗斯一贯采用高风险的投资手法,但这并不表示他草率行事,胡乱冒险。相反,这位金融业大亨对待投资相当冷静和谨慎。他深明一个道理—他能够在一夜之间赚上数千万美元的利润,也一样可以在一夜之间遭受数千万美元的损失。
因此,索罗斯为量子基金定下了“不打无把握之仗”的原则。所谓的“把握”,并非指一定要100%确定可以获得利润。因为市场是非理性的,只有市场的混乱才能够带来投资机会。但是混乱同样会造成危机,商业投资的机会和危机向来是并存的。所以索罗斯在投资之前必须经过周详的考虑,这样即使他的投资出现了失误,也能具有自救的能力。
索罗斯从不认为自己的投资决策必然正确,他随时都准备好发现自己的错误并予以改正。在经济情况欠佳,市场低迷的情况下,对于资金的运用更需要小心谨慎。索罗斯使用的方法是,尽可能避免把大量资金一次性投入,先用少量资金试探市场的情况,根据市场对于投资的反馈,再作下一步的打算。索罗斯的成功也正源于此。他的看法是,即使投资者对市场具有比较准确的判断,但在市场情况不明,未能认清形势时,先作试探是规避风险的绝佳方法。市况是随时都会转变的,市场同样是变幻无常的,通过试探式投资,把握了投资方向之后,才可以进一步考虑做大规模的投资。
索罗斯对于投资的谨慎是贯穿其整个投资生涯的。他投资石油企业的策略,可以印证这一点。当时,他与量子基金的同事都注意到了石油股的潜力。他们预计可以动用3亿美元,但在刚开始的时候,为了避免承担过重的风险,他们采用了试探式的入市法,第一次仅仅用了5000美元。入市之后,他会站在买家的立场上,想想自己对于投入的真实想法,是不是相信可以很轻松地把股票沽出而有所获,还是觉得难以套现,要低价沽售。如果是前者,那就给他提供了更多证据利于入市。如果是后者,便显示不适合投资该股票了。
经过了试探之后,索罗斯便把对石油股的投资从5000美元陆续增加,直到增加到预计的3亿美元都被投资在石油股上。索罗斯很多次应用了同样的策略,并且都相当成功,这不但大大减少了投资的风险,而且也为他带来了丰厚的利润。
2.不要强逼自己入市。
这条原则看上去有些滑稽,但却是索罗斯花费了大量金钱买来的教训。从1969年独自成立基金公司开始,他便表现出了作为一个金融家的优秀能力,每年都会为基金和客户带来理想的收益。但1981年成为了索罗斯投资生涯中的一个例外,在当年,他与合作伙伴罗杰斯分道扬镶,索罗斯基金公司也宣告结束。同年他和第一任妻子安娜莉丝离婚。遭受了事业和家庭上的双重打击,索罗斯精神沮丧,根本难以集中精神专注于投资工作。然而索罗斯并没有因为这样而让自己停下来,他认为他需要继续投资,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他做出了错误的投资决定。
这一年夏季,索罗斯投资债券市场,大量买入2011年到期的长期国债。这时债券价格从100美元升到了109美元。可是到了夏季快要结束的时候,债券却跌落到了93美元。而后索罗斯把希望寄托在联邦储备局身上,希望他们可以降低短期利率,以利于资金流向债券,刺激债券价格的回升。但这需要国家经济有不利的变化才可以。然而1981年的美国经济相当平稳,利率一直保持在较高点,削弱了债券的吸引力。这一次,量子基金亏掉了客户高达8000万美元的投资金额。这令他的客户相当不满,他们对索罗斯的投资能力感到怀疑,纷纷要求退出。量子基金的资金数目减少了1/3,这使得他不得以亲身前往欧洲各地去游说那些投资大户,但最终的结果却是徒劳无功。由此,他深刻体会到强迫自己投资的害处。这对索罗斯而言是一个极为深刻的教训,因此他才把“不要强行入市”作为一个重要的投资原则记录了下来。
3.不要频繁地进行买卖。
这个道理相当简单,因为每一次买卖都需要成本,包括金钱成本和时间精力的成本。索罗斯的投资视野相当宏观,他将自己的眼光着眼于特大的机会上。把握住一个机会,并充分地加以利用,可以带来极其丰厚的收益。他认为这远胜过频繁买卖而每次只赚上一些蝇头小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