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小于零时应怎么办?
这意味着企业通过正常的商品购、产、销所带来的现金流入量,不足以支付因上述经营活动而引起的货币流出。企业正常经营活动所需的现金支付,则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解决:
(1)消耗企业现存的货币积累。
(2)挤占本来可以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推迟投资活动的进行。
(3)在不能挤占本来可以用于投资活动的现金的条件下,进4外贷款融资,以支持经营活动的现金需要。
(4)在没有货款融资渠道的条件下,只能用拖延债务支付或加大经营活动引起的负债规模来解决。
从企业的成长过程来分析,在企业开始从事经营活动的初期,由于其生产阶段的各个环节都处于“磨合”状态,设备、人力资源的利用率相对较低,材料的消耗量相对较高,导致企业的成本消耗较高。同时,为了开拓市场,企业有可能投入较大资金,采用各种手段将自己的产品推向市场(包括采用渗透法定价、加大广告支出和放宽收账期等),从而有可能使企业在这一时期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表现为“入不敷出”的状态。
如果是由于上述原因导致的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小于零,应该认为这是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正常状态。但是,如果企业在正常生产经营期间仍然出现这种状态,企业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的质量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