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表一般由表首、基本部分和补充资料三部分组成。
1.表首部分
表首部分主要填制报表名称、编制单位、计量单位、报表编号以及报表编制的期间。需要强调的是,利润表的编表日期,一般填写“某年某月份”或“某个会计年度”,因为利润表是反映某一期间的损益的动态报表。
2.基本部分
基本部分是利润表的主体,列示其具体项目,主要反映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各项目的具体内容及其相互关系,揭示了企业财务成果的形成过程。我国利润表栏目一般设有“本月数”和“本年累计数”两栏。“本月数”栏反映表中各项目的本月实际发生数,“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月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
我国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利润表基本部分的内容,由以下三个方面构成。
(1)营业利润。由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和资产减值损失,再加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和投资收益,得出营业利润。
这部分利润能客观地反映企业经营的各种业务所形成的利润金额,企业的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主要通过营业利润体现出来。
(2)利润总额。由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入减去营业外出,得出利润总额,即企业的税前利润。
(3)净利润。由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费用后得出净利润,即企业的税后利润。这部分的计算,各行业的利润表都是统一的。企业的最终经营成果都是通过净利润反映的。
3.补充资料部分
这部分主要列示那些影响本期财报金额或未来经营活动,以及有助于报表使用者准确地分析企业经营成果的事项等,而在本期利润表中无法或不便于表达,均列于报表的补充资料进行揭示。
多步式利润表对项目进行详细分类,分步骤反映利润总额的形成情况,层次清楚,有利于企业前后各期报表及不同企业间报表的对比,并便于分析企业的盈利水平,评估企业的管理绩效,并据以找出利润增加或减少的原因,企业经营者可相应采取措施,提高企业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