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阳光私募基金宝首期计划募集规模大约在7亿元左右,资金将平均分配到5位私募掌舵的子信托里,半年或者一年后,根据各个基金的特点,光大银行会动态配置本产品投资组合中5只私募基金的投资比例。为了防范投资顾问道德风险,光大银行还要求各私募基金公司认购由其管理的子信托的份额:“跟投”初始金额为100万元,剩余部分将定期从其应收取的浮动业绩报酬按照50%的比例计提留存并跟投本产品,“跟投”上限为300万元。
2009年9月,华润深国投也发行了类似产品“TOF"。说是华润信托经历两年的酝酿,推出主动管理型阳光私募信托组合—华润信托托付宝TOF-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这款阳光私募信托组合基金将以华润信托直接向投资者推介的方式向合格投资者进行募集。
不过,在中国证监会于2009年8月7日晚间向业内发布《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合同内容与格式准则》,宣布要正式推出“一对多”业务出台后,私募人士又普遍认为,中登账户迟迟不放开,至少一部分原因是为大力发展公募相关业务而作的铺垫。“一对多”通俗而言就是公募基金对高端客户的理财方式,这个提法相对于“一对一”,指多个客户把钱汇总在一个账户交给基金公司专业团队打理。
距监管层紧缩私募信托规模不到两个月,2009年8月18日,公募“一对多”开始申报。很巧的是,2009年5月开始,证监会相继颁布了《关于基金管理公司开展特定多个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有关问题的规定》以及“合同指引征求意见稿”,以此划定了公募基金公司“一对多”业务的大致框架,包括投资门槛、人数、开放申赎安排等。单个“一对多”账户人数上限为200人,每个客户准入门槛不得低于100万元,与阳光私募信托基金有诸多相似之处。此时,“一对多”的发行时机恰如其分,正好处于高端客户市场的空白期。评论称,“一对多”业务的推出,必然会对私募的客户群体产生分流影响。毕竞,“一对多”产品在设计理念上也处处体现出与私募的相似性,市场能够想到的是未来二者竞争将十分激烈。
2009年9月初,“一对多”产品相继获批出炉,一开闸即收获颇丰。资料显示,证监会9月2口,第一批就放行36只“•对多”产品,9月4日,又放行第二批产品。监管层的倾向性不言而喻。“一对多”的势头让不少私募纷纷狂呼,“狼真的来了”。
所幸在2009年年底,私募寻找到一条新的合法路径。2009年12月21日,修改后的《证券登记结算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修改核心在于第十九条增加了一款,规定“前款所称投资者包括中国公民、中国法人、中国合伙企业及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投资者”。而在此之前,合伙企业以及其他一些组织形式的企业并未确定开户依据,而新办法增加了合伙企业及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作为开立证券账户的主体。尽管新办法推出之初,被不少市场人士解读为“为创投企业退出增设通道”,然而事实上,意义远不只如此—对私募而言,此规定标志着有限合伙企业证券账户开设正式开闸,显然为私募基金合法化打开了另外“一扇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