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证券市场上,原始股曾经是发财的代名词,购原始股致富并非梦想。在上市流通要求不能满足情况下,就出现了场外交易方式:一级半市场。公众公司法人股股票、定向募集公司股票、内部股权证都自发进行交易,甚至债券、股票认购收据都被炒作。后来,出现了STAQ系统和NET系统,出现了由当地政府和中国人民银行各地分行出面组建的各地证券交易中心,这实际上是中国的柜台交易市场,是定向募集股份公司在主板市场之外进行股权流通的主要场所。
为了杜绝乱发股票、多头交易现象,证券监管部门下文规定,凡未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禁止任何企业以任何名义向社会发行原始股。除证券交易所进行证券交易外,禁止其他单位和场所进行证券交易,这一点为当时颁布的《证券法》所确认。
同时,STAQ系统、NET系统和各地证券交易中心也被清理整顿。门虽然关上了,但相关问题并没有因此得到解决。
其后,监管部门虽然持续打击非法发行和非法交易股票行为,但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以及在市场巨大的股权需求与流动性需求推动下,地下股票交易仍然存在。一部分股票贩子并没有金盆洗手,反而变本加厉,用更隐蔽、更多样化的方式从事地下股市活动。近年来,地下股票交易开始转向声称可以海外上市的企业。
目前地下股票交易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宣传推销股票
中介公司先按很低的协议价格将资金打到大股东账户,然后由中介机构将股票通过宣传推销给投资者。推销宣传一般称,股票马上就要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了,目前销售价格较低,而今后的回报率很高,且某大金融机构可以包销这些股票等。
二、吸引住投资者
让投资者购买股票,需要运用各种各样的手法来吸引住投资者,让投资者对公司和投资获利前景充满希望,进而接受被虛构拉高的股价。这包括虚假上市宣传、故意虚假分红、虚假承诺回购。其中,虚假上市宣传指在具有公信力的媒体上刊登广告,声称业务大发展需要资金、有上市保荐协议和投资顾问协议等:故意虚假分红则是把投资者自己的钱以分红名义返还一部分给投资者虚假承诺回购则声称承诺投资者在一定条件下公司可以回购其所投资的股权并能获得一定的收益。
三、非法交易完成
当投资者把款项打入中介机构账户后,中介机构将证明投资者持有股权的凭证交给投资者并让投资者签署风险确认书,有些还需要到相关股份托管机构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到此时,该项交易即告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