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如何控制融资融券的规模?
1.证券公司如何控制单个投资者的融资融券规模?
《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规定:证券公司对单个投资者融资融券业务规模分别不得超过净资本的5%。例如,某证券公司净资本为20亿元,则单个投资者最多只能融资买入1亿元市值的证券,融券卖出1亿元市值的证券。
证券公司根据投资者提交的担保物以及保证金比例等确定投资者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单个投资者融资融券规模上限。
2.证券公司如何控制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
关于单只股票融资融券规模限制,美国和日本在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我国却有明确的限制。为了防范市场过度波动风险,上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单只证券的融资融券规模进行了以下限制:
(1)单只标的证券的融资余额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市值的25%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当其融资余额降低至20%以下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恢复其融资买入,并向市场公布。
(2)单只标的证券的融券余量达到该证券上市可流通量的25%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在次一交易日暂停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当其融券余量降低至20%以下时,证券交易所可以在次交易日恢复其融券卖出,并向市场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