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融券业务对市场主体的影响
1.券商
获得更高的成长性溢价。初步预计融资融券的实行可能会给市场带来450亿元左右新增资金,同时大大活跃交易,能使市场交易量大概增加30%左右,券商因此获得更高的成长性溢价,最为直接的表现是其经纪业务收入总最的增加。
主要的创新类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净资本实力已经大为提升,一旦创新业务全面铺开,即可形成有效规模,并将对利润产生直接贡献。
此外,上市公司中的试点券商(如中信证券)属于稀缺资源,必将吸引一部分客户将资金迁移。创新类券商谋求上市的借壳品种以及影响延伸品种、参股符合试点条件的创新类券商的上市公司,符合条件且可成为融资融券标的证券的上市公司、可为融资融券拆出资金的银行类上市公司将扩大业务范围,增加收入来源。
2.投资者
心态平和,提高风险意识。保证金的杠杆交易既放大了收益,同时也放大了风险。因此,投资者应加强下跌行情时的流动性管理,同时做到心态平和地面对市场波动。考虑到初期融资融券的风险控制,以及后续可能推出T+0交易的需要,融资融券标的将是那些流动性好、波动性小、抗跌性强、上市交易时间较长、流通股本和市值较大、股权分散的优质蓝筹股,投资者在今后一段时间应当重点关注此类股票。
3.监管层
流动性监管,强化对市场操纵的监控。任何业务都存在风险,对融资融券业务来说,由于资金放大效应的存在,一日市场出现风吹草动,相关机构受到的震动也将较大,这时候监管工作就显得更加任重道远。管理层通过对融资融券业务的管理将实现对股票市场的间接调控,表现为: 一是对融资融券交易证券的资格认定、市场信用额度的管理和单只股票的信用额度的管理,二是对维持保证金比例的适时调整;三是加强信用交易余额信息的披露,以实现市场的自我调整。
监管机构可以建议券商改变保证金比率,以减少放大效用或提高仓位。另外,选择遽信好、后续资金足的客户,有利于券商规避市场风险。授信模式也可以变通处理,采取可变额度授信模式,客户授信额度固定。同时监管机构要进一步加强 监管力度,打击市场操纵行为,保证整个证券市场的公 第平、公正和长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