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送股与派息的领取办法
1.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对投资者享受的红股和股息实行自动划拨到账。股权(息)登记日为R日,除权(息)基准日为R+1日,投资者的红股在R+1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2日自动到账,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如有问题,应向证券营业部工作人员进行查询。
2.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红股及股息的领取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对投资者享受的红股和股息实行自动划拨到账,股权(息)登记日为R日,除权(息)基准日为R+1日,投资者的红股在R+3日自动到账,并可进行交易,股息在R+5日自动到账,投资者可及时查询确定。
也就是说,无论是上交所,还是深交所,投资者的红股和股息均自动到账,无需投资者办理任何手续,只是到账的时间有所区别,投资者应注意查询确定。
(七)配股的认购缴款方法
1.上海证券交易所配股认购缴款
配股缴款起始日为R+1日,缴款期一般为10个交易日,投资者可在激款期内任意一天进行配股缴款。缴款方法为:将股票代码600×××改为700×××,进行买入或卖出(具体应向券商工作人员询问确定),价格为配股价,数量为:股票数量×配股率,具体数量可在券商处查询,如有疑问,可先配1股,第二天交割后再查询余额即可。如有转配股,代码也应作相应变动,具体方法应查阅该股的配股说明书或向券商工作人员查询。
2.深圳证券交易所配股认购缴款
配股缴款起始日为R+3B,缴款期一般为10个交易日,投资者可在缴款期内任意一天进行配股缴款。缴款方法为:将股票代码0×××改为8×××,如为转配股,则改为3×××,进行买入,价格为配股价,数量为:股票数量x配股率,不足一股的舍去不配,具体数量可在券商处查询。
在证券交易所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后,第二天应及时打印交割:单,确认配股的成交,如未成交或余额不为零,应及时补配。另外,配股缴款不收任何手续费。
配股缴款期过后,如仍未办理配股缴款手续,则视为自动放弃,且不能补办。所配股票上市日应在该上市公司刊登出“股本变动公告”之后,由交易所通知后即可上市交易,时间一般为配股缴款截止日后半个月左右。
(八)转配股
转配股是我国证券市场特有的产物。
在我国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的公股(包括国家股和法人股)是不能够上市流通的。当上市公司进行配股时,国家股、法人股的股东因某些原因而放弃配股权,将配股权有偿转让给社会公众股股东,由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配股,社会公众因此而认购的股票,就是转配股。转配股属于普通股,与其他股票同股同权,享有分红派息、配股、参加股东大会等一切权利。同时,由转配股进行送股和配股等所产生的新的股票,其性质也依然为转配股。
在国家出台有关规定之前,转配股暂不能上市流通。最新的消息是,转配股将在今后两年内分批上市流通。
截至1997年年底,上海证券市场未流通的转配股总数为16.89亿股。1998年下半年开始,中国证监会不再审批新的转配股申请,但是因历史问题而遗留下来的转配股的问题,其解央办法和时间表依然悬而未决,我们只能静待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措施和规定出台。